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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金环: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8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5-79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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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宝祥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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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53,708,397.10                6,675,440,649.85                         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12,905,922.47                1,651,899,750.48                        -2.3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44,725,076.72                    40.30%        1,809,725,315.21               4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149,610.55                    31.10%         206,126,551.48                96.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6,644,333.29                  1,010.41%        102,673,671.27                95.7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73,059,751.98               170.5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29.41%                    0.53                8.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29.41%                    0.53                8.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4%                    0.36%                  12.39%                4.95%

    特别说明: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并披露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湖北
金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曹进、关明广、段
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修
订)》等,并披露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9 号)。9 月 28 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
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所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京汉置业”)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取得对京汉置业的控制权,京汉置业于
同日进入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根据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增加 178,447,959 股,
增加后的总股本为 390,125,275 股。计算每股收益时按照重组完成后的新股本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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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8,434.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35,56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34,486,43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566,037.7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34,776.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811,489.61

合计                                                                    103,452,880.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17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丰汇颐和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38%      34,668,370                  0 质押                   34,668,370
资有限公司

湖北化纤开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9%      11,200,000                  0 质押                   11,000,000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共享灵活 其他                        1.63%       3,449,400                  0
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周掌良              境内自然人             0.85%       1,797,498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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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1,043,700
限公司

黄椿              境内自然人                0.49%        1,037,600

黄华生            境内自然人                0.48%        1,007,600

王孝茂            境内自然人                0.46%             983,600

叶东明            境内自然人                0.46%             971,900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0.44%             934,211
商领先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丰汇颐和投资有限公司                                                  34,668,370 人民币普通股         34,668,370

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1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3,449,400 人民币普通股          3,449,400
式证券投资基金

周掌良                                                                     1,797,498 人民币普通股          1,797,498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4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3,700

黄椿                                                                       1,03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7,600

黄华生                                                                     1,00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7,600

王孝茂                                                                       983,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3,600

叶东明                                                                       971,900 人民币普通股           971,9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934,211 人民币普通股           934,211
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丰汇颐和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五大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人。其余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说明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六大股东黄椿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1037600 股。第九大股东叶东明通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公司股份 226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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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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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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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并披露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湖北金环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曹进、关明广、段亚娟、袁
人江、田保战、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年4月10日,公
司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修订)》等,
并披露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9号),具体内容详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3)。9月28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北京合
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所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4)。
       2、公司7月10日发布公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丰
汇颐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承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制定如下一种或者多种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实施。 2015
年9月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丰汇颐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
了公司股份1,04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7月10日2015-053、9月2日2015-72号公告)
     3、7月22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
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化纤开发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 10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7月23日2015-060号公告)
     4、2015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鄂证调查通字011号):因化纤开发涉嫌违规减持“湖北金环”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化纤开发立案调查。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7月27日2015-062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为促进公司持                                     已积极履行,
                                     湖北金环股份   续、稳定、健康                                   2015 年 9 月 1
                                     有限公司;北京 发展,维护公司 2015 年 07 月 09                   日,公司第一大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
                                     丰汇颐和投资   全体股东的利     日                              股东北京丰汇
                                     有限公司       益,公司第一大                                   颐和投资有限
                                                    股东北京丰汇                                     公司的控股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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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和投资有限                                  东京汉控股集
                                                  公司和公司承                                  团有限公司通
                                                  诺:结合公司实                                过深圳证券交
                                                  际情况,在未来                                易所交易系统
                                                  制定如下一种                                  购买了公司股
                                                  或者多种方案                                  份 1,043,700
                                                  维护公司股价                                  股,占公司总股
                                                  稳定,方案包括                                本的 0.49%。
                                                  但不限于大股
                                                  东增持、董监高
                                                  增持、公司回购
                                                  股份、员工持股
                                                  计划、股权激励
                                                  等。按照法律法
                                                  规履行相关程
                                                  序后予以实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4万股,期末账面价值为75,457,800.00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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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田汉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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