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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8  

						                                                    独立董事意见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转让联合领航 51%股权事项有助于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充实公司运营资金,更好地支持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熊新华、胡天龙、杜杰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