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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汉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86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张建欣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180股。
    由于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后,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783,602,6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092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835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张建欣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授予价格8.01元/股调整为7.959907元/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3,405,987股减至
783,349,807股,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