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269,621.32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
额为 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19%。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
田汉、王维东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与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安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
海农商行高保字〔G2〕第 0042 号),京汉股份、田汉、王维东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设”)与海安农商行签署的
《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2,5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18 年 3 月 26 日、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2019 年度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
公司董事会 2018-2019 年度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100 亿元的限额内,在各
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
司除房地产业务外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授权
华东建设预计担保金额范围为 5 亿元,本次担保前为华东建设提供的担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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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 6,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华东建设的担保额度剩余 41,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01 月 12 日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开发区迎宾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维东
注册资本:19348 万元整
主营业务范围:建筑、机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金属门
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业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起重设备安装、
建筑机电安装、防水防腐保温、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建筑幕墙、
钢结构、消防设施、地基与基础、桥梁、隧道、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
程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51%的股
权,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
华东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61.9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1,994,332.08 308,171,043.01
负债总额 161,213,942.19 190,826,231.16
其中:1.金融机构贷款总额 124,000,000.00 97,000,000.00
2.流动负债总额 160,974,057.65 190,826,231.16
净资产 80,780,389.89 117,344,811.85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8,237,016.89 161,293,415.52
利润总额 -1,749,660.20 -724,539.46
净利润 -1,749,660.20 -426,756.04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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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田汉
王维东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2,500 万元。
2、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为自具体授信业务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
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
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田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东为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京汉股份、田汉、王维东之间对华东建设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
平公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269,621.32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8.19%。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与海安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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