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控制的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京汉控股”)、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生
活”)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8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422.1 万元。预计
2019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338 万元。
因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乐生活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汉先生、班均先生、
段亚娟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胡天龙先生、杜杰先生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丰汇颐和投资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上年发生金额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1
接受关联方提
乐生活 物业管理 市场价格 1,200.00 199.84 1,273.24
供的劳务
租赁 京汉控股 租金 市场价格 18.00 3.18 17.88
租赁 乐生活 租金 市场价格 120.00 25.31 117.48
注:上表中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的实际发
生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关联方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及索引
比例(%) 差异(%)
接受关联 2018 年 3
方提供的 乐生活 物业管理 1,074.91 850.00 89.58% 26.46% 月 28 日巨
劳务 潮资讯网
接受关联 ( www.cni
方提供的 通辽物业 物业管理 198.33 240.00 10.42% -17.36% nfo.com.c
劳务 n)《关于
预计公司
租赁 京汉控股 租金 17.88 26.00 12.01% -31.23%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
租赁 乐生活 租金 117.48 118.00 78.92% -0.44%
交易公告》
( 2018-05
租赁 北京隆运 租金 13.50 21.00 9.07% -35.71%
0)
注:1、与乐生活之物业管理实际发生额度与预计额度差异达到 26.46%,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交付的物业面积增加所致,是正常的企业商业行为;
2、与京汉控股之租金实际发生额度与预计额度差异达到 31.23%,主要原因系关联方
京汉控股考虑扩大租用面积,后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发生额外租用面积所致,是正常的企
业商业行为;
3、与北京隆运之租金实际发生额度与预计额度差异达到 35.71%,主要原因系关联方
北京隆运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后期未继续租用所致,是正常的企业商业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田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 8 号院 1 号楼 811 室
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专业承包。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2,257.24
净资产 -354.06
项目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80.65
净利润 -7,320.6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京汉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 10.1.3 第(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京汉控股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亚娟
注册资本:5436 万元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 8 号院 1 号楼(京汉大厦)104-107 号
主营业务:送水服务(纯净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
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家居装饰;装饰设计;从事房地产经纪;机动车
停车场;保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医院管理;从事商业经纪业务;
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服装服饰、体育用品、五金交电;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热力供应;供暖设备
维修及租赁。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288.20
净资产 11,149.11
3
项目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1,369.46
净利润 1,829.81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乐生活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
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10.1.3 第(二)条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乐生活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 2019 年预计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田汉先生控制的京汉控股、乐生活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提供
公司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区域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
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
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
送等现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采购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乐生活主要从
事物业管理业务。京汉置业开发的房屋对外销售后,均需要由物业公司持续
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乐生活采用智慧社区的 O2O 管理模式,较传统的
物业管理模式更智能化,更受业主青睐。接受乐生活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多数
业主的自主选择,为保持物业服务水准的一致性,同一小区的少量未售尾盘
必须选择同一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公司由于经营需要,与乐生活存在持
续性的关联交易,并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
2、关联租赁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公司子公司北京合力精创有限公司
持有房产-石景山区实兴东街 8 号院 1 号楼系办公楼,主要用于公司办公及对
外出租。由于京汉控股、乐生活需要租赁办公场所,最终与北京合力精创有
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公司由于经营需要,与京汉控股、乐生活存在持续性
的关联交易,并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
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
4
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
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对于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
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我们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交易内容的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进行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预计与京汉控股、乐生活之间进行的交联交
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18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额度与预计额度出现差异,主要原
因系关联方就相关租赁面积及企业业务安排的调整出现差异所致,是正常的
企业商业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比
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协议内容与交易
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天风证券对京汉股份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认真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
5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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