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改情况如下:
章节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40.599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34.9807
第六条
元。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8340.599 万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8334.9807 万股,
第十九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购本公司的股份: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合并;
第二十三条 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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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第二十五条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销。
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
权的标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第四十条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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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资产 30%的事项; 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的其他事项。 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行使。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形式的方案;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第一百零七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项;
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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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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