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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5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汉股份,证券代码:
000615,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1 月 16 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1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名称(含证券简称)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
       4、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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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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