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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园美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0-12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
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业务的
议案》
    为优化公司有息负债结构, 公司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
信托业务(以下简称“供应链 ABN”),由深圳前海兴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发
起机构,以供应商对公司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开展供应链 ABN。
本次供应链 ABN 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分期发行,单期发行期限
不超过 1 年。
    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拟对参与供应链 ABN 的下属项目公司(控股并表范围
内公司)的每笔基础资产以出具《付款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方式,确认按
其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方式承担共同付款义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采用优先/次
级分层结构,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持有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为提高本次供应链 ABN 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供应链 ABN 发行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一)根据本公司、市场及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及调整发行方
案、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二)选择及聘请相关机构,包括不限于主承销商、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受
托机构、资金保管银行、资产服务机构等。
    (三)就本次供应链 ABN 项目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代表
本公司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供应链 ABN 项目有关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以及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出具的《付
款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四)完备与供应链 ABN 项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在法律及
有关规定的要求下于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
式的程序(如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信
托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布了新的发展战略,为确保公司战略落地,提高组织效率,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
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财务资金管理中心、综合
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投融管理中心、美丽产业研究院、医
美事业部、科技事业部、产城事业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5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 48 号奥
园集团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