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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4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0-12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
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依托控股股东中国奥园集团在上海东方美谷(国内医
美、化妆、健康产业基地之一)的战略布局,有机结合丰富的医美、健卫产业资
源,丰富公司医美产业生态,公司拟与上海奥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奥园”)、广州奥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盈”)分别签署《上海奉贤
区东方美谷项目北地块合作协议》《上海奉贤区东方美谷项目南地块合作协议》,
上海奥园、广州奥盈委托本公司为上海奉贤区东方美谷项目持续提供专业的医美
产业咨询顾问服务,合作期限为 3 年,上海奥园、广州奥盈每年分别向公司支付
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900 万元,咨询服务费合计为 1,800 万元/年。
    因交易对手方上海奥园、广州奥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梓文实际控制的公
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马军先生、陈勇先生、
胡冉先生、申司昀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129)。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