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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园美谷:独立董事关于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2022-06-2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其中问题 2 中关于控股股东凯弦投资对公
司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问题,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我们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从年审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中获悉
本年度存在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时才明确上述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发生时间、占用形式、金额及归还情况符合实
际情况。
       (2)经核查,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其中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
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活动及发展战略
布局发生,交易符合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重要事项亦进行了评估,前
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占用或者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021 年度内与关联
方各项交易往来除问题 2 第(1)项所述情形外未发现存在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
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经核查,在公司自查和整改后,报告期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消
除,公司整改后的内部控制有效,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构成对公司正常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等重大缺陷的特征,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并未达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重大缺陷。
       (4)经核查,关于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且资金已全部归还,该事项未对公司 2021 年三季报、2021 年年报
的资产负债情况产生影响,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重大缺陷定
性和定量标准,该事项不构成内控重大缺陷的情形。年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出
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所述
强调事项及相关事项进展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规避《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被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黄卫民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