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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园美谷: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6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2-05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冉先生主
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和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广州盛妆医疗
美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55%股权,交易价格
为 69,666.67 万元。为用于支付上述股权收购款项,公司控股公司广州奥美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下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 4.18 亿元的并购贷款,公司对上述并购贷
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广州奥美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5%股权向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现根据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要求,需要对上述 4.18 亿元的并购贷款补充质
押担保。为此,公司拟将广州奥美 100%股权为该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
营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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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
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关于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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