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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园美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
融资提供补充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补充提供担保,有利于推进子公司业
务的顺利开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补充担
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黄卫民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