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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油资本: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0-001



             中 国石油集 团资本 股份有 限公司
  关 于部分限 售股份 解除限 售上市流 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 1,757,63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9,030,056,485 股的 19.464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 年 1 月 16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56 号),
核准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发行 6,984,885,466 股股份
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57,631,819 股新股募
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中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建资本”)、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
天信息”)、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燃气”)、中国国有
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
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海
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能源”)、

                                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车金证”)等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75,763.18 万股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18,999,999,963.39 元。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的
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公司合计发行 8,742,517,285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6,984,885,466 股,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1,757,631,819 股,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其中:由于控股股东中石油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出具自愿延长
锁定期限的承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
发行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配套
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预计可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6 日。

       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月)
                                                    原定 36 个月,已追加
  1      中石油集团                 6,984,885,466     6 个月(注 1)

  2      中建资本                    175,763,182          36 个月

  3      航天信息                    175,763,182          36 个月

  4      中国航发                    175,763,182          36 个月

  5      北京燃气                    175,763,182          36 个月

  6      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        175,763,182          36 个月

  7      泰康资产(注 2)            189,639,222          36 个月

  8      海峡能源                    175,763,182          36 个月

                                2
  9     中海集运                          87,881,591       36 个月

 10     中信证券(注 3)                 351,526,364       36 个月

 11     中车金证                          74,005,550       36 个月

              合计                      8,742,517,285

      注:1.中石油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自愿
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承诺函》。鉴于中石油集团通过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获得中油资本 6,984,885,466 股股份,锁定期为上述股份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其锁定期将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届满。
中石油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承诺将所持股份限售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锁定期内,所持股份不进行转让,包括基于所持股份而
享有的中油资本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2.中石油集团企业年金计划通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
购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 189,639,222 股股份。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351,526,364 股股份由其管理的
七个账户持有,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招财鸿道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 公 司 ( 87,881,593 股 ) 、 中 国 长 城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7,881,591 股)、工银瑞信-工商银行-杭州富阳工瑞投资合伙
企 业 (有 限合 伙) ( 87,881,591 股 ) 、中 航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
(43,940,795 股)、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泽 1 号私
募投资基金(27,752,081 股)、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
鼎泽 2 号私募投资基金(6,938,020 股)、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中安鼎泽 3 号私募投资基金(9,250,693 股)。

                                   3
    有关上述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及公司具体发行股份上市的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6-076)、2017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报告
及上市公告书》等公告内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在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出具承诺的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名称
                             1.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 截至公告
            关于不存在
                         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日,上述承
            内幕交易的
                             2.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 诺事项已履
            承诺函
                         石油济柴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行完毕。
 中 建 资                    1. 本公司将及时向石油济柴提供本次重组
 本、航天                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中                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国航发、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 京 燃                    2.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
 气、国有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资本风险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投 资 基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金、泰康                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
            关于提供信                                                截至公告
 资产、海                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息真实、准                                                日,上述承
 峡能源、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确、完整的                                                诺事项已履
 中 海 集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所出具
            承诺函                                                    行完毕。
 运、中信                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证券和中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车金证                      4.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
                         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5. 如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
                         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的,
                         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公司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


                                        4
            出具承诺的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名称
                         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暂停转让本公司在石油济柴拥有权益的股份。
                             1.本公司/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本次
                         认购取得石油济柴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结
                         束后,本公司/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基于 截至公告
            关于认购股
                         本次认购而享有的石油济柴送红股、转增股本     日,上述承
            份锁定期的
                         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诺事项已履
            承诺函
                             3.若本公司/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基    行完毕。
                         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公司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 建 资                     1.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本、航天                 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信息、中                 除外)、刑事处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国航发、    关于无违法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及本公司
北 京 燃    违规行为以   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气、国有    及符合作为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截至公告
资本风险    上市公司非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日,上述承
投 资 基    公开发行股       2. 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诺事项已履
金、泰康    票发行对象   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     行完毕。
资产、海    条件的承诺   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
峡能源、    函           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中 海 集                     3. 本公司与石油济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
运、 中车                配套融资项目聘请的审计、评估、法律顾问、
金证                     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无违法       最近五年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
            违规行为以   被监管部门出具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如
                                                                      截至公告
            及符合作为   下:
                                                                    日,上述承
中信证券    上市公司非       1.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诺事项已履
            公开发行股       2013 年 7 月,深圳证监局针对内部合规检
                                                                    行完毕。
            票发行对象   查事项向公司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
            条件的承诺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

                                        5
         出具承诺的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名称
         函           数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2013]20 号),公
                      司执行委员会对监管决定高度重视,在前期整
                      改落实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补
                      充内部合规检查的具体方案,并在 2013 年完成
                      了对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
                      检查。
                          2014 年 4 月,深圳证监局针对公司融资类
                      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向公司出具了《深圳
                      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9 号)。公司在收到上述
                      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多次讨论、完善整改方
                      案,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深圳证监局。
                          2015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针对公司融资类
                      业务和期权业务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
                      信用账户 3 个月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1 号)。公司在收到上述
                      监管函件后对逾期客户进行强制平仓,未来将
                      按照监管规定,不为公司及与公司具有控制关
                      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
                      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
                          2015 年 1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非公部”)《关于
                      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决定》,公司有关业务负责人接受了中国证监会
                      非公部监管谈话。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
                      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包括:组
                      织投行部门员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判断
                      水平,增强对监管规定理解的深入性及全面性;
                      加强质控和内核环节的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
                      项目执行质量,加强对重点问题的把握;将本
                      项目作为重点案例进行宣讲,避免在后续工作
                      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要求在今后业务开展过
                      程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更好地把握监
                      管政策和精神。
                          2016 年 3 月,因公司泉州宝洲路营业部存
                      在员工违反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为客户融
                      资提供便利的问题,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
                      泉州宝洲路营业部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宝洲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公司此前已根据福建证监局的

                                     6
         出具承诺的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名称
                      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在收到上述监
                      管函件后,公司高度重视,深刻总结反思,汲
                      取教训,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司内部通报批
                      评并处以经济处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53121 号),
                      提及:因中信证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
                      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
                      券进行立案调查。经核实,本次调查的范围是
                      本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
                      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中信
                      证券高度重视,全面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信证券尚未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3.其他情况说明
                          最近五年,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处罚和被监管部门采取监
                      管措施情况。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来,中信证券部分人员
                      先后协助或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目前中信证
                      券事件已趋于平稳,中信证券管理层已进行相
                      应调整,中信集团常振明董事长兼任中信证券
                      党委书记,张佑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
                      书记。此外,公司前期协助或接受有关机关调
                      查的部分人员已陆续返回工作单位或住所。目
                      前中信证券内部经营正常,员工队伍稳定,各
                      项业务有序开展。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
                      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其他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目前没有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和未履行
                      承诺等。
                          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7
             出具承诺的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名称
                               本公司与石油济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聘请的审计、评估、法律
                           顾问、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数量合计为 1,757,63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9,030,056,485 股的 19.464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 月 16 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0 家。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股东及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限售股份       持有股份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份数(股)     售股数(股)
                                                                     股本的比
                                                                     例(%)

 1       中建资本          175,763,182    175,763,182     175,763,182     1.9464

 2       航天信息          175,763,182    175,763,182     175,763,182     1.9464

 3       中国航发          175,763,182    175,763,182     175,763,182     1.9464

 4       北京燃气          175,763,182    175,763,182     175,763,182     1.9464


         国有资本风
 5                         175,763,182    175,763,182     175,763,182     1.9464
         险投资基金


 6       泰康资产          189,639,222    189,639,222     189,639,222     2.1001

 7       海峡能源          175,763,182    175,763,182     175,763,182     1.9464

 8       中海集运           87,881,591     87,881,591      87,881,591     0.9732




                                          8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限售股份     持有股份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份数(股)        售股数(股)
                                                                    股本的比
                                                                    例(%)
       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招财
                                                                        0.9732
  9    鸿道投资管      87,881,593      87,881,593        87,881,593
       理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长城资
 10    产管理股份      87,881,591      87,881,591        87,881,591     0.9732
       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
       工商银行-
       杭州富阳工
 11                    87,881,591      87,881,591        87,881,591     0.9732
       瑞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中航信托股
 12                    43,940,795      43,940,795        43,940,795     0.4866
       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安资
       本管理有限
 13    公司-中安      27,752,081      27,752,081        27,752,081     0.3073
       鼎泽 1 号私
       募投资基金

       安徽中安资
       本管理有限
 14    公司-中安       9,250,693          9,250,693       9,250,693    0.1024
       鼎泽 3 号私
       募投资基金

       安徽中安资
       本管理有限
 15    公司-中安       6,938,020          6,938,020       6,938,020    0.0768
       鼎泽 2 号私
       募投资基金

 16    中车金证        74,005,550      74,005,550        74,005,550     0.8195

       合计          1,757,631,819   1,757,631,819     1,757,631,819   19.4642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计算过程四舍五入所致。

                                       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上述限售股
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状态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前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
一、限售条
               8,742,517,285   96.8158 -1,757,631,819      6,984,885,466      77.3515
件流通股
首发后限
               8,742,517,285   96.8158 -1,757,631,819      6,984,885,466      77.3515
定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287,539,200     3.1842    1,757,631,819    2,045,171,019      22.6485
股
三、股份总
               9,030,056,485    100.00                     9,030,056,485       100.00
数

     五、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时
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10
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4.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董事会关于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的说明;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