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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1-17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7-00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
托”)签署《厦门信托-万石涵翠 1602 号单-资金信托(第 73 期)贷款合同》(以
下简称“贷款合同”),厦门国际信托接受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厦门银行北京分行”)委托,向湖南华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额度为人
民币 6 亿元,贷款期限为 3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厦门信托-万石涵翠 1602 号单-
资金信托(第 73 期)保证合同》,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湖南华建与厦门国际信托就贷款
合同签订《质押合同》,湖南华建以其名下所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298,538 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 25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爱兵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华建 100%的股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 519,640.43 万元,
负债总额 256,715.08 万元,净资产 262,925.35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153,015.87 万元,净利润 28,230.79 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590,169.71万元,负
债 总 额 305,721.38 万 元 , 净 资 产 284,448.32 万 元 , 2016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88,548.57万元,净利润27,700.7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厦门信托-万石涵翠1602号单-
资金信托(第73期)保证合同》,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
为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湖南华
建与厦门国际信托就主合同签订《质押合同》,湖南华建以其名下所持有的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6,298,538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湖南华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
偿还能力,同时,湖南华建以其所持长沙银行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
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增信保障措施,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48.70 亿元
(未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148.70 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