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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1-29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1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优居”) 与海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三亚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
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海南银行三亚分行向三亚优居发放贷款,用于
奥林匹克广场一期项目开发建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 亿元,贷款期限为 5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海南银行三亚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三
亚优居与海南银行三亚分行签署《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
在建工程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为严控担保风险,海南国际奥林匹克
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林匹克俱乐部”,持有三亚优居22.38%的股权)、
海南国际奥林匹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林匹克股份”,持有三亚优居
25.88%的股权)就本次公司为三亚优居融资提供担保事项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
合同》,分别将其各自所持有的三亚优居股权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及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同意为三亚优居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8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三
亚优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三亚优居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4 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 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
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
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榆亚路 557 号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冯川建
    注册资本:22,565.27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旧楼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
室内装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咨询及策划。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三亚优居 51.74%的股权,公司非关联方奥林匹克俱乐
部持有三亚优居 22.38%的股权、奥林匹克股份持有三亚优居 25.88%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三亚优居资产总额 51,120.33 万元,负
债总额 1,501.1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1,501.13 万元),
净资产 49,619.20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502.62 万元,净利
润-502.6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三亚优居资产总额 56,234.99 万元,负
债总额 7,100.7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7,100.78 万元),
净资产 49,134.21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484.99 万元,净
利润-484.99 万元。
    三亚优居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海南银行三亚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三亚优居与海南银行三亚分行签署《抵
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三亚优居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
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且三亚优居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
供信用担保;同时,三亚优居少数股东以其所持三亚优居股权提供反担保,担保
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担保,符合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33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3.8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