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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2-09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1.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29.1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运营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新华联”)
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友谊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
签署《房地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向唐山新
华联发放贷款,用于借新还旧,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2 亿元,贷款期限为 1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
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及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 2020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
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新华联资产负债率低于 70%。本次担保前,
          公司为唐山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2 亿元,在本次担保生效的同时将被解除,
          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唐山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2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
          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97.43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
          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已使用资           本次担保后
                     担保   被担保方   本年度担保               本次                 此次担保额
                                                     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授权资产负               使用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70%以下            70%以下授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债率 70%以               担保                 司最近一期
                                                     的担保额           权担保的余                担保
                     例       率         下总额                 额度                 净资产比例
                                                       度                   额

         唐山新华
 公司                100%     62.93%         50.00        6.8    3.20        40.00       4.04%    否
           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 40 号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龙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房屋
          租赁;酒店管理。以下限分支经营:正餐服务;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乳制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衣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服务;
          礼仪服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室内清洁服务;
          绿化养护服务;酒店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通信设备、鲜花、
          水果、卷烟及雪茄烟零售;糕点、面包零售;汽车租赁;游泳池室内场所服务;
          停车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唐山新华联 100%
          的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 163,635.87 万元,
          负债总额 101,988.1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1,988.13 万元),净资产 61,647.74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0,559.87 万元,
利润总额 4,246.86 万元,净利润 4,105.3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 160,979.56 万元,
负债总额 101,303.5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1,303.55 万元),净资产 59,676.01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3,218.73 万
元,利润总额-2,340.76 万元,净利润-1,971.74 万元。
    唐山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为实现债权发生的
实际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
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唐山新华联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
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
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1.48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1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134,428.42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为 52,821.29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