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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仲杰)2021-04-3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为公司管理
出谋划策,就公司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
立董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恪
尽职守、诚实守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事先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并能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与法务部、财务中心等内部机构或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决策做了充分准
备。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
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努
力推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亲自出席 1 次,委托出席 2 次,在
会上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0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7 次,委托出席 1 次,
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对
关键问题进行评议,依据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
情况为:
    1、2020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报告期
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
事会关于 2019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度关联方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
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津贴、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事项及在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 年度共召集并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阅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议意见。在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仔细审阅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并发表审阅意见。期间,通过沟通会等形式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
促审计工作的进度,并为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提供了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结果》、《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指标》以及《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并恪尽职守,核查了年度报告
所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同时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政策提供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实地调研,参观了公司开发的项目,
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治理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通过获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并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
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年度,在董事会召开之前本人主动向公司索取董事会会议资料,事前
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
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4、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项目开发、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5、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法
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
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我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1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
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注和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仲杰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