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2021-06-09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3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0.3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72.7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北京新华联置地
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公司为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北京”)以 10 亿元受让公司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的债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债务余额为 89,400 万元。根据经营需要,
新华联置地与华融北京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重组债务的还款宽限
期为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止。
公司与华融北京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继续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同时,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信鸿
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与华融北京分别签订《抵押协议之补充协议》,继续以其名下不动产
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公
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沙铜官窑”)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
达湖南”)于 2018 年 9 月签署了《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主合
同”),约定信达湖南受让新华联置地对长沙铜官窑 5 亿元债权,长沙铜官窑向信
达湖南支付上述款项,重组宽限期为 3 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近日,公司及长沙铜官窑与信达湖南签署了《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信达湖南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 47,755.00
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18 个月;公司和长沙铜官窑同意继续履行前述《保
证合同》及《抵押合同》,并同意保证期间为自《补充协议》项下调整后的偿还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 2021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
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置地和长沙铜官窑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华联置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79 亿元,本次担保
为以前年度担保的展期,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新华联置地提供的担保余额仍
为 13.79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25 亿元,
本次担保为以前年度担保的展期,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
保余额仍为 39.25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86.28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0 亿元。
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
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本年度 已使 本次 本次担 此次担保额 是否关
持股比 方最近 担保授 用资 使用 保后资 度占上市公 联担保
例 一期资 权资产 产负 担保 产负债 司最近一期
产负债 负债率 债率 额度 率 70%以 净资产比例
率 70%以上 70%上 上授权
总额 的担 担保的
保额 余额
度
公司及公
新华联置地 100% 92.44% 100.00 0 8.94 13.52% 否
司子公司
86.28
公司 长沙铜官窑 100% 97.78% 100.00 0 4.78 7.22%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6 层 101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苟永平
注册资本:36,346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材;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投资管理;
房屋租赁;科技产品开发。
公司持有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新华联置地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新华联置地资产总额 1,433,822.55 万
元,负债总额 1,323,893.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991.69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 1,289,693.64 万元),净资产 109,928.92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
利润总额 8,963.32 万元,净利润 8,963.3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新华联置地资产总额 1,370,033.21 万
元,负债总额 1,266,410.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491.69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 1,232,210.46 万元),净资产 103,622.75 万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万
元,利润总额-6,306.17 万元,净利润-6,306.17 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铜官窑路 1 号铜官窑古镇游客服务中心 2 楼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杨云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
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
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
(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
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
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
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
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
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持有长沙铜官窑 100%的股权,长沙铜官窑未进
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60,268.41 万元,
负债总额 829,530.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895.7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95,483.83 万元),净资产 30,737.7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902.86 万元,
利润总额-48,017.46 万元,净利润-48,017.4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56,097.34 万元,
负债总额 837,121.5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895.7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03,074.72 万元),净资产 18,975.81 万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903.42 万
元,利润总额-11,761.96 万元,净利润-11,761.96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新华联置地上述融资事项与华融北京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本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
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华融北京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为实现主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协议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时,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庆新华联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信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融北京分别签订《抵押协议之补
充协议》,继续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及长沙铜官窑与信达湖南签署《补充协议》,公司及长沙铜官窑同意
继续履行前述《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并同意保证期间为自《补充协议》
项下调整后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借款及担保展期是基于新华联置地和长沙铜官窑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
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0.34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2.7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155,085.43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为 152,861.74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