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总裁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总裁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云峰先生为 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丁明山、杨金国、赵仲杰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