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2022-10-01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7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5.7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24.71%。(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银川新
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新华联”)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路支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宁
夏银行北京路支行向银川新华联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贷款期限
为 3 年。公司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川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
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贷款余额为 16,074 万元。近日,公司、银川新华联与宁夏
银行北京路支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将上述贷款期限
延长 18 个月。公司与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继续为上述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川新华联与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不动
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川新华联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银川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63 亿元,本次担保为借款
展期提供的担保,担保后公司为银川新华联提供的担保额仍为 7.63 亿元,此次
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87.057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0 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本次担
已使用
被担保 本年度担 保后资
资产负 本次 此次担保额
担保方 方最近 保授权资 产负债
债率 使用 度占上市公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产负债率 率 70%以
70%上 担保 司最近一期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70%以上 上授权
的担保 额度 净资产比例
率 总额 担保的
额度
余额
公司 银川新华联 100% 97.92% 1,000,000 113,350 16,074 870,576 6.06%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阅海湾新华联广场租售中心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杨朝伟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住宅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的开发及销售;酒店开发及经营;
公寓及写字楼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娱乐餐饮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娱乐休闲服务、会议服务、礼仪庆典服务、酒
店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日用百货、食品饮料、酒、建筑材
料、儿童游乐设施、文化用品、玩具、工艺品、体育用品、服装服饰的销售;烟
零售;商业及酒店管理;房屋销售;打字、复印;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不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儿童主题乐园经营;对娱乐项目
的管理;摄影摄像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展览服务;广告制作与发布;化妆品销
售;健身服务;游泳服务;服装干洗;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银川新华联 100%的股权,银
川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银川新华联资产总额 212,368.15 万元,
负债总额 202,496.7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6,741.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7,091.00 万元),净资产 9,871.36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704.55 万元,利
润总额-13,469.61 万元,净利润-14,570.0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银川新华联资产总额 215,805.68 万元,
负债总额 211,324.0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6,721.4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85,790.47 万元),净资产 4,481.59 万元;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 831.91 万元,
利润总额-5,389.77 万元,净利润-5,389.7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银川新华联上述融资展期事项与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签署《保证协
议》,为上述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
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迟延履行
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支付的其他款
项,以及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银川新华联与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签署
《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借款及担保展期是基于银川新华联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
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5.78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4.7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55.43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
保金额为 39.86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