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29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8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5.0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21.81%。(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公司下属子公司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盛世置业”)与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中小融资”)签署《借款协议》,芜湖中小融资向芜湖盛世置业发放
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45 亿元。截至目前,上述贷款余额为 4,558.15 万元。
近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
分别签署《担保承诺函》,继续为芜湖盛世置业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
证期间为自《担保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2 年。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盛世置业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芜湖盛世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58.15 万元,本次担保为
借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担保后公司为芜湖盛世置业提供的担保额仍为 4,558.15
万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8.222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9.5442 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
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本年度 已使用 本次担保
此次担保额
被担保方 担保授 资产负 后资产负
本次使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持股 最近一期 权资产 债率 债率 70%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用担保 司最近一期
比例 资产负债 负债率 70%以 以下授权 联担保
额度 经审计净资
率 70%以下 下的担 担保的余
产比例
总额 保额度 额
公司、新 子公司新华
芜湖盛世
华联置 联置地持有 61.08% 500,000 0 4,558.15 495,441.85 1.72% 否
置业
地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中江大道 88 号新悦都 8#楼 1-3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李茂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持有芜湖盛世置业 100%的股权。芜湖盛世置业
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芜湖盛世置业资产总额 130,997.61 万元,负债总
额 77,533.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77,533.19 万元),净
资产 53,464.42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68,480.62 万元,利润总额 8,665.04 万
元,净利润 5,154.6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芜湖盛世置业资产总额 131,022.60 万元,负债总额
80,026.7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80,026.77 万元),净资
产 50,995.83 万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683.56 万元,利润总额-2,468.59 万元,
净利润-2,468.5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子公司新华联置地分别签署《担保承诺函》,承诺继续为芜湖盛世置
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上述债权本金及由该项债权所发生的资金占用
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担保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2
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展期是基于芜湖盛世置业实际经营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
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5.01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1.8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55.43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
保金额为 39.86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