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子公司融资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2022-12-31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9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融资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5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16.34%。(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9)及《关于子公司融资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8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联置地”)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
北分”)所签订的《还款协议》及《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目前,新华联置
地对华融北分的重组债务余额为 88,350 万元。
近日,华融北分与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南华建”)、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新华联”)
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债务到期日展期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株洲
长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长基”)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上
述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庆新华联、北京华信鸿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鸿业”)、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黄山金龙”)及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新华联”)继
续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2022 年 7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9)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与华融北分签订的《还款协议》、《还
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和解协议》,截至目前,新华联置地对华融北分的重组
债务余额为 37,970 万元。
近日,华融北分与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湖南华建、黄山金龙签署《和解协议
之补充协议》,约定债务到期日展期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为上述展期事项
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山金龙、株洲新华联继续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
保。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置地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华联置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632 亿元,本次担保为借
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担保后公司为新华联置地提供的担保额仍为 12.632 亿元,
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65.5406 亿元,资产负
债率 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9.5442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 本年度担 已使用 本次 本次担保 此次担保额 是否关
方 比例 最近一期 保授权资 资产负 使用 后资产负 度占上市公 联担保
资产负债 产负债率 债率 担保 债率 70% 司最近一期
率 70%以上 70%以 额度 以上授权 经审计净资
总额 上的担 担保的余 产比例
保额度 额
公司、大庆
新华联、华
信鸿业、黄
88,350 33.29%
山金龙、株 公 司 持有 新
新华联
洲新华联及 华 联 置 地
置地 94.17% 1,000,000 218,274 655,406 否
株洲长基 100%股权
公司、黄山
金龙、株洲 37,970 14.31%
新华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6 层 101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杨云峰
注册资本:36,346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材;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投资管理;
房屋租赁;科技产品开发。
公司持有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新华联置地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华联置地资产总额 1,369,008.68 万元,负债总
额 1,277,212.84 万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2,991.69 万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1,243,012.84 万元),净资产 91,795.8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
额-18,133.08 万元,净利润-18,133.0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新华联置地资产总额 1,328,844.54 万元,负债总额
1,251,416.8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1,251,416.83 万元),
净资产 77,427.72 万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14,368.12 万元,
净利润-14,368.12 万元。
三、《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与担保有关的主要内容
1、株洲长基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上述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大庆新华联、华信鸿业、黄山金龙及株洲新华联继续为上述债权
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为上述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山金龙、株洲新华
联继续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展期是基于新华联置地实际经营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
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56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6.3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54.96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
保金额为 13.91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