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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2-07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3-0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4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16.0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伟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奥运村支行(以下
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签署一系列合同,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新华联
伟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8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涉诉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3),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因上述借款涉及的金融纠纷依据公证
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伟业、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春新华联”)分别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抵押合同》,约定借款本金 7.99 亿元展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长春新华联以
其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伟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华联伟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9 亿元,本次担保为借款
             展期提供的担保,担保后公司为新华联伟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7.99 亿元,此
             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57.5506 亿元,资产负债
             率 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9.5442 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
             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已使用            本次担保
                                               本年度担                                 此次担保额
                                   被担保方               资产负   本次     后资产负
                            公司               保授权资                                 度占上市公
                                   最近一期                 债率   使用     债率 70%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               产负债率                                 司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70%以    担保     以上授权                  联担保
                            比例               70%以上                                  经审计净资
                                       率                 上的担   额度     担保的余
                                                 总额                                     产比例
                                                          保额度                额

长春新华联     新华联伟业   100%    91.37% 1,000,000 344,594       79,900    575,506         30.11%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星湖工业区甲 6 号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陈浩然
                 注册资本:13,537.66 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制售中餐、西餐(含冷荤凉菜裱花);销售酒、饮料;零
             售卷烟、雪茄烟;美容(医疗性美容除外)美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设计、建
             造、出租、出售高档住宅及配套设施;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会
             议服务;打字复印;信息咨询;健身服务;租赁汽车;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新华联伟业 100%
             的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华联伟业资产总额 203,088.96 万元,负债总额
179,841.4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9,781.7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9,841.47
万元),净资产 23,247.4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011.62 万元,利润总额
-2,407.73 万元,净利润-3,756.5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新华联伟业资产总额 188,566.42 万元,负债总额
172,299.3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9,219.7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2,299.30
万元),净资产 16,267.13 万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6.91 万元,利润总额
-6,980.01 万元,净利润-6,980.37 万元。
    新华联伟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春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
利息等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为实现抵押权、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
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执行和解及增加担保措施是基于新华联伟业实际经营状况考虑,能够缓
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4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6.0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77.67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
保金额为 12.79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