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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19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3-02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为
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重整及预重
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2.00                                                            √
           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
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楼 8 层证券
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麟茜,霍盈盈;
    联系电话:010-80559199;联系传真:010-80559190;
    电子邮箱:xin000620@126.com。
    5、相关费用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文化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2.00                                                        √
       人士办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 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 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提
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对此提案放弃表决,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
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
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
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数。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620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