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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9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3-02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
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
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现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
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的条件,并符合管辖法院相关规则有关提出预重整申请
的条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专项自查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第十一条规定编制了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
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开展重整及预重整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即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重整及预重整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前述事项的执行事宜;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重整及预重整相关的
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重整及预重整程序相关的材料;推荐重整及预重整
的管理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重整及预重整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
他文件;就重整及预重整事宜,接受法院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参加法
院组织的听证会并陈述意见;处理与重整及预重整相关的其他事宜等);
    3、为整体性化解公司面临的债务风险并提高债务风险化解的工作效率,如
公司下属子公司亦有需要一并进行协同重整且其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
重整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该等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具体办理与本次重整及预重整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
化交流中心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星期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