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6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吉林敖东 股票代码 00062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振宇 赵仁和 办公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电话 0433-6238973 0433-6238973 电子信箱 000623@jlaod.com 000623@jlaod.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11,738,702.60 1,583,013,586.76 1,583,013,586.76 -1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7,461,062.60 1,063,182,266.15 1,063,182,266.15 -4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12,230,236.83 938,063,132.63 942,388,340.74 -13.8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369,221.04 -285,728,567.65 -285,728,567.65 92.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32 0.9434 0.9434 -5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32 0.8705 0.8705 -46.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2% 4.00% 4.00% -2.0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3,424,066,025.69 32,266,140,600.63 32,266,140,600.63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355,093,804.27 27,211,602,992.20 27,211,602,992.20 4.2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本公司自规则公布之日起执行,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追溯调 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5,91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状 股份数量 数量 态 境内非国有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7.35% 327,080,749 0 质押 150,450,00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2% 43,305,243 0 不适用 0 法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1 其他 2.15% 25,752,666 0 不适用 0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其他 0.94% 11,225,846 0 不适用 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64% 7,603,708 0 不适用 0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国有法人 0.51% 6,079,910 0 不适用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其他 0.35% 4,153,640 0 不适用 0 基金 沈洁华 境内自然人 0.30% 3,540,000 0 不适用 0 刘文华 境内自然人 0.29% 3,452,117 0 不适用 0 应京 境内自然人 0.28% 3,356,809 0 不适用 0 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属于《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293,007 股外, 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持有 31,012,236 股,实际 合计持有 43,305,243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2、公司股东沈洁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560,000 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 券账户持有 1,98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540,000 股。 3、公司股东应京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3,356,809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 户持股 尚未归还 户持股 且尚未归还 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合 占总股本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计 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证 500 交易型开 4,967,634 0.43% 1,509,200 0.13% 11,225,846 0.94% 386,700 0.03% 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余额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万元)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 吉林敖东 2024 年 04 2027 年 04 202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 102481727 100,000 3.50% MTN001(科创票据) 月 23 日 月 25 日 票据 ) 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14.36% 14.77%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72 18.90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 10 名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 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 692,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 975.9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 公司股票 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74.3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2、敖东转债到期摘牌及本息兑付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41,300 万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即自 2018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18]191 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 “敖东转债”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到期日)累计共有 11,145,006 张“敖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78,299,456 股,占“敖东转债”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6.73%;累计回售 102 张。“敖东转债”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停止交易, 2024 年 3 月 8 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 年 3 月 13 日为最后转股日。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起停止转股并在 深交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敖东转债”为 12,984,892 张,占“敖东转债”发行总量的 53.81%, 到期兑付金额为 1,363,413,660.0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兑付完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敖东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全部注销 2020 年至 2023 年公司共计实施三次股份回购方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45,174,031 股。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进一 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约定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 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最近三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 45,174,031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 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41,069,418 股变更为 1,195,895,38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3,588,937 元。”、“第十九条公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163,588,937 股 , 全 部 为 普 通 股 。 ” 修 订 为 “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95,895,387 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195,895,387 股,全部为普通股。”,并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6)。 5、发行 202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 司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4]MTN208 号),同意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 有效。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24 吉林敖东 MTN001(科创票据),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 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6、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完毕 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1)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后金诚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 金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果减持,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 7.5 元(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关于股权方案实施后金诚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 为了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减少股权分置对二级 市场的扩容压力,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在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12 个月内金诚公司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5%,改革方案实施后 36 个月内, 持股比例达到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25%。 针对上述增持计划,金诚公司做如下承诺: i.金诚公司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转让。 ii.在增持计划完成 36 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 7.5 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 变更前“ii.在增持计划完成 36 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 不低于 7.5 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变更后“ii.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 7.5 元, 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后金诚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履行情况: (1)自 2005 年 8 月 3 日至 2008 年 8 月 3 日,金诚公司所持股份没有减持行为,承诺严格履行完毕,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自 2005 年 8 月 4 日至 2005 年 10 月 12 日止,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吉林敖东 14,333,985 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5%,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第一阶段增持计划。详 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05-043)。 2006 年 11 月 3 日,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利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吉林敖东 14,333,949 股社 会公众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5%,增持完成后,金诚公司共计持有吉林敖东 73,310,011 股,占吉林 敖东总股本的 25.57%。金诚公司已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增持承诺履行完毕。详见吉林敖 东于 2006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诚公司)。 (3)2020 年 10 月 15 日金诚公司所持限售股办理完最后一次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均变更为无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可以全部上市流通。详见吉林敖东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4)自 2006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金诚公司严格履行每年减持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 7.5 元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大股东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2024 年 8 月 3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