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 1.营业费用的说明: (1)因为本公司期初没有合并数,是母公司数,1998年公司投资接收几个子公司,期末营业费用中含几个子公司数,期末是合并数。所以同比差异较大。 (2)公司1998年的足球冠名费在营业费用广告费中列支,数额为:1270万元。 2.所得税的说明: (1)本公司的所得税是根据吉林省政府的规定:按33%计提,18%返还。没有发生政策变化。 (2)1997年是直接按15%计提,1998年按33%计提,返还部分进入补贴收入。 3.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其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所持股票没有发生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