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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敖东: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0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吉林敖东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卫力                  联系电话:010-8512774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星岩                  联系电话:010-851278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否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讲解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可转债募
                                       集资金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可转债
                                       增减持信息披露要点、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2)讲解 2018 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资本
                                     运作新规,包括再融资、并购重组、
                                     回购、高送转等方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①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后金诚公司
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
金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
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
上述禁售期满后,如果减持,每年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目前
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吉林敖
东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
7.5 元。
②关于股权方案实施后公司增持
股份的计划
为了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          是                     无
有限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稳定
市场预期,减少股权分置对二级市
场的扩容压力,积极稳妥推进股权
分置改革,在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后 12 个月之内,金诚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
敖东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吉林敖
东公司总股本的 5%,改革方案实施
后 36 个月内,持股比例达到吉林
敖东总股本的 25%。
金诚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3 日已履
行完成全部增持计划。针对上述增
持计划,金诚公司做如下承诺:ⅰ.
金诚公司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
成后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ⅱ.在增持计划完成 36 个月后,如
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
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
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
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 7.5
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是   无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③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
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
                                 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
                                 园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尚未正式开工,公司拟
                                 延期建设上述两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拟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
                                 于 2019 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吉林敖东延吉
露文件不一致
                                 药业科技园项目拟于 2020 年开工建设。该
                                 事项已经吉林敖东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延期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无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卫力                   张星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