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1 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管理概述
1、证券投资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对已持有的证券资产和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管理额度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的初始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相应的初始证券及资
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管理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 IPO(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
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
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等)、期货、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
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可
进行的投资行为。
4、投资管理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
束。
5、 公司本次对已持有的证券资产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初始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7.13%,根据《公司章程》、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证券投资管理使用资产的来源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使用资产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证券资产和
自有闲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
证券投资,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
三、证券投资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应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应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的发
展壮大,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造成影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
币政策、经济周期波动、利率、通货膨胀、信用等方面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 2017 年 6 月修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证
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有效
的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做好证券投资的信息工作,持续跟进买卖标的
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
(3)公司继续保持审慎的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4)证券投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投资流程进行操
作,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结构良好,公司对已持有的证券资产和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管理的初始投资管理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10%,
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使用资产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持有的证券资产和自有闲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
业务正常运行。
2、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
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有效保障资
产安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初始投资管理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10%,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来
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