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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经营、
  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履行了监
  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现就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共审议了 24 个议案,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
  全部会议,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
  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监事 2020 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监事长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4 月 15 日                                                          通过
第四次会议                  《2020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0 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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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月 28 日                                                        通过
第五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
               7 月 16 日                                                        通过
第六次会议                   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8 月 30 日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通过
第七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10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通过
第八次会议

       上述会议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审核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参加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依法对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
  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决议的内容真实有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
  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
  为:公司财务独立,财务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各期财务报
  告的编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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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
证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
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
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
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5、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投资增资行为遵循了自愿、合理、
公平、诚信的原则,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021 年度内不存在股东及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没有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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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经营活
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
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及运行的情况。监事会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7、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
编制信息披露公告,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等情况。
    9、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监督,认为:2021年度所进行的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政策
变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
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把准职能定位,突出
监督重点,不断提升规范运作和监督工作水平,为公司规范、稳健运营和高质量
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计
                                    4
划如下:
    1、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
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
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经营层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情况、授
权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对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关联资金
占用等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财
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公司利益受损情形;强化日常合规管
理监督,关注重点业务领域合规风险防控情况和监管新规落实情况;深化内部控
制监督,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
等情况,提出相关监督意见和建议;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和对外
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3、监事会将不断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证
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监督意识和
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
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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