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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敖东: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李秀林先生、郭淑
芹女士等 10 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拟以自有
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00
万元-16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获悉上述人员基
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
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
计为人民币1400万元-16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李秀林     董事长                            2,434,372           0.21%
   郭淑芹     副董事长、总经理                  1,114,789           0.10%
                                   1
   陈永丰      监事长                                  98,575         0.01%
   杨   凯     董事、副总经理                          98,527         0.01%
   张淑媛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98,527         0.01%
   王振宇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1,392         0.00%
   赵大龙      董事                                    20,055         0.00%
   张明晶      监事                                         0         0.00%
   李安宁      监事                                     2,700         0.00%
   林晓林      副总经理                                     0         0.00%
注:(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述总股本数据为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163,047,024股。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
认可,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00万元-16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20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增持主体将
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
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上述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
定身份。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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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
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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