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关于全资子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的公告2018-10-20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6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公
司”或“增资人”)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
2、本次拟进行的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挂牌地点为上海联合产
权交易所,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若挂牌引入增资方导致关联交易,
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挂牌资产的产权明晰,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后续如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待出具的评估报告后续
需履行相应的国资有权部门的备案程序。
5、本次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科技公司拟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通
过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不少于 3 家战略投资者,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
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拟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51%,增资金额不低于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增资完成后公司持
有新能源科技公司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49%。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不
低于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挂牌价格并办理
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后续如需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
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YXHKB0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 39 号 2 屋 208 室
5、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8 日
6、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
销售和咨询服务;汽车整车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销售;
汽车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工程技
术与设计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
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利用互联网销售汽车、摩
托车、零配件;机动车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
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能源科技公司 100%股权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719.10
负债总额 0.00
净资产 121,719.10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5.35
净利润 5.35
9、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新能源科技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出具评估报告,待出具的评估报告后续需履行相应
的国资有权部门的备案程序。
四、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增资额及增资溢价:投资方对新能源科技公司增资,公司放弃
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后公司持有新能源科技公司的股权比例不
超过 49%,投资方持有新能源科技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51%。
2、增资方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开征集合格投
资者。
3、增资定价: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新能源科技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挂牌底价不低于经国
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增资金额最终按挂牌成交
价确定。
4、员工安排:本次增资不改变新能源科技公司的独立法人性质,
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依法继续履行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5、过渡期安排: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到位日之间的损益由新老股东
按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6、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要求:
(1)主营业务与增资人或增资人的股东方具有密切的关联,能够
与增资人形成战略资源的协同效应(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互联网等相
关企业)。
(2)知名投资企业或大型产业基金,具备丰富的投资运营管理经
验,能够为增资人公司治理、资本运作提供先进经验和资源(截止 2018
年 8 月 31 日,管理基金或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
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公司及新能源科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本
次增资。
8、出资形式:投资方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
9、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后持股比例
公司 100% 不超过 49%
战略投资者 - 不低于 51%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加速“香格里拉计划”的布局落地实施,实现公司长远
发展目标的需要。本次增资将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
法人治理机制、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增强新能源科技公司核心竞
争力,助推新能源汽车业务加速发展。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扩股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开征集合格投
资者,最终增资能否成功及增资金额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
易的结果结合增资方实际认购数额为准,尚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增资信息披露申请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