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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就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我们八位独立董事(刘纪鹏、李庆文、谭晓生、庞勇、陈全世、任晓常、卫
新江、曹兴权)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我们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能独立勤勉,诚信履职,通过和公司高管人员的电话沟通、邮件问询、
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关
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参与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监
控,为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做了
一些工作,并能积极地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 2018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数                  数         数
               次数                      数                           议
刘纪鹏             20         2           18                           否
李庆文             20         2           18                           否
谭晓生             20                     18          2                否
庞勇               20         2           18                           否
陈全世             20         2           18                           否
任晓常             20         2           18                           否

                                      1
 卫新江             20           1            18          1                    否
 曹兴权             13           1            12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在参与公司决策方面
     我们八位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获取了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
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分别运用各自擅长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
议。在董事会决策中都能对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特别是在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中发挥了智囊和参谋作用。
     三、日常工作情况
     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18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8 年 1 月 12 日七届
                       关于公司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8 年 1 月 26 日七届
                       关于董事变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3 日七届董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选举董事、关联交易事项、聘任 2017
                                                                                 同意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
2018 年 4 月 17 日七届
                       立意见,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        同意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明及独立意见,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与兵
2018 年 5 月 7 日七届董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议案       同意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30 日七届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说明
2018 年 9 月 4 日七届董 关于收购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关联交易
                                                                                 同意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13 日七届 关于增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0 日七届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七届 关于收购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35%股权的关联交
                                                                                 同意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
    2018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
的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提出建议。我们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工作中
的监督作用,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机构充分进行沟通,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
       五、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我们八位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送达资料及时,资料内容详尽,为我们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提
供工作平台、拓宽信息渠道。
    2018年度,我们认为,公司的整体运作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维护了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
    2019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业务,学
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政策
水平,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
(此页无正文,为长安汽车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纪鹏                李庆文                谭晓生




         庞   勇               陈全世                任晓常




         卫新江                曹兴权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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