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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23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9-2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拟向其合
营企业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 )提供委托贷款 3 亿元。
    一、财务资助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江铃控股股东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铃集团”)已向江铃控股提供3.3亿元融资支持,按股权对等的原则,长安
汽车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为江铃控股提供贷款3亿元。
    2、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长安汽车董事长张宝林先生、常务副总裁袁明学先生、执行副总裁刘波
先生、董事兼执行副总裁张德勇先生在江铃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宝林先生、张德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
的12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 31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林
     注册资本:2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70323079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01 日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
关售后服务;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家庭日用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
农副产品及钢材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虚拟报表
    项目
                  (分立前经审计数据)        (分立后未经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            1,086,907.58                   469,248.78
  负债总额              408,467.74                   298,476.53
   净资产               678,439.83                   170,772.25
  营业收入              564,376.53                    9,798.70
  利润总额              -17,785.52                   -15,992.29
   净利润               -17,785.52                   -15,992.29
    长安汽车和江铃集团各持有江铃控股50%的股权,对江铃控股构成共同控制。
    由于长安汽车董事长张宝林先生、常务副总裁袁明学先生、执行副总裁刘波
先生、董事兼执行副总裁张德勇先生在江铃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规定,江铃控股构成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江铃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2018年未对江铃控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目前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按
市场化原则,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即为4.785%,与江铃集团向江
铃控股提供融资支持的利率相同,公平公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
导致关联人未来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4.785%
(具体以最终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2、协议生效时间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江铃控股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
关联交易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委托贷款是为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鉴于江铃控股经营情况正常,无
逾期未偿还贷款,故此项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五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
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次委托贷款事项主要是为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支持江铃控股日常
运营,且另一合资方江铃控股股东江铃集团已向江铃控股提供 3.3 亿元融资支
持,同时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制定,公平公允。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委托贷款事项主要是为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支持江铃控股日常
运营,且另一合资方江铃控股股东江铃集团已向江铃控股提供 3.3 亿元融资支
持,同时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制定,公平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东双方均对等进行财务资助,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本次交易发生前,上市公司未对外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