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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洋                     联系电话:021-20262372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淑绵                   联系电话:021-2026234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何洋、王凯、周唐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10 月 26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
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
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1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合规
性;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
作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审阅公司披露文件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完整性,审查信息披露


                                   2
程序的合规性。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审阅公司相关的制度文件;向有关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关联交易审议的合规性、定价的公允性,审阅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向有关
人员了解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方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使用情况;查阅募集资金对账单,
对照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3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行业经营环境
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交流,查阅相关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与相关文件;查阅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及内部履行的审批文件;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大额
资金往来及重大投资情况,了解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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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洋                        陈淑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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