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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对长安汽车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长安汽车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12 家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暨上市公告书》。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363,396,174 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总股本
增加 76,195,400 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439,591,574 股。自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配股、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合计为 277,609,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为 5.1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
       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
                                                                           上市流   本次可上
                                                         本次解除限        通股数   市流通股   质押
                              持股总数      所持限售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售股份数量        占无限   数占公司   股份
                                (股)      份数量(股)
                                                           (股)          售股份   总股本的   数量
                                                                           总数的     比例
                                                                             比例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
                              32,710,280     32,710,280    32,710,280       0.64%      0.60%       0
lAssociatio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80,373     10,280,373    10,280,373       0.20%      0.19%       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45,794      9,345,794      9,345,794      0.18%      0.17%       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19,626     10,319,626    10,319,626       0.20%      0.19%       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7,289,719    147,289,719   147,289,719       2.90%      2.71%       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90,654     10,990,654    10,990,654       0.22%      0.20%       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18,691     14,018,691    14,018,691       0.28%      0.26%       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317,757     38,317,757    38,317,757       0.75%      0.70%       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36,451      4,336,451      4,336,451      0.09%      0.08%       0
合计                         277,609,345    277,609,345   277,609,345       5.46%      5.10%       0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同意自长安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本次发行结束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的承诺人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之日(指本次发行                               已履行承诺,认购的限售
                              的股份上市之日)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Association                                                                  股份自 2020 年 10 月 26
                              起,六个月内不转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日起 6 个月内未进行转
                              让本次认购的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让,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
                              份,并委托长安汽
                                                                             满足。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车董事会向中国证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申请对本公司上述
                             认购股份办理锁定
                             手续,以保证本公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2020 年 10 月    6 个月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
                             转让。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
     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
     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6,961,963    11.71%    -277,609,345      359,352,618       6.61%
1、股权激励限售股             76,195,400     1.40%              0        76,195,400       1.40%
2、高管股份                      18,900      0.00%              0           18,900        0.00%
3、其他限售股份              560,747,663    10.31%    -277,609,345      283,138,318       5.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2,629,611   88.29%      277,609,345   5,080,238,956       93.39%
1、人民币普通股            3,900,643,469    71.71%     277,609,345   4,178,252,814       76.8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901,986,142    16.58%              0       901,986,142      16.58%
三、股份总数               5,439,591,574   100.00%              0    5,439,591,574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何 洋                         陈淑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