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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1-8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 1,036,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5)。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036,000 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1,036,000 元,公司将及时披

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书面材料寄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重庆长安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提交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黎军

    4、联系电话:023-67594008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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