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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
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 9 次:
    1.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议案四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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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变更的议案
    6.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
    议案三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
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
事义务,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审议定期报告、调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内部
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法行使了以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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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监督
权力。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规
定,真实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运作规范,没
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
允价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
异议。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以促进企
业经营质量提升为目的,提高监事会勤勉尽职的服务意识;认真
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监事会的
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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