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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2-05-2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 2:30 开始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
2810 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欢迎辞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股东审议及质询
    (四)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五)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六)现场表决及投票
    (七)统计现场表决票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询问股东对表决结果有无异议
    (十)股东大会决议签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目     录
议案一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议案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6

议案四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 17

议案五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2

议案六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3

议案七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 ................................................ 31

议案八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 ........................................................ 37

议案九     聘任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 ........ 42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3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49

议案十二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 56

附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 58




                               1
        议案一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是长安汽车“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外部复杂
环境,长安汽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
领公司经营班子,扎实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迎难
而上、主动作为,转型成效逐渐显现,圆满完成 2021 年经营计
划。
    现就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董事勤勉尽职,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治理高效运转
    1. 及时召开会议,做出科学决策
    2021 年全体董事围绕全年经营目标、重大投资、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等事项充分发挥决策作用,成效明显。全年董事会依法
召集股东大会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21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22 次,
审议通过议案 62 项;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6 次,审阅议案 28
项。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发表独立意见,全年出具
事前认可函 6 份、独立意见书 12 份;共计提出建议 58 项,其中
15 项建议形成 PDCA 循环。
    2.完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重庆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
知》(渝证监发〔2020〕367 号),公司对 119 项清单进行了自
查,主要涉及公司基本情况、三会运作和决策情况、董监高及控
股股东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社会责任、
环境保护等方面。公司总体合规运作,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
                             2 / 63
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二)改革创新双轮驱动,转型发展势头越来越好
    1.科学制定战略规划
    公司基于目标、市场、客户、竞争,组织召开 11 场次、21
个专题的战略研讨,优化长安汽车“十四五”规划及 2030 愿景,
迭代完成并发布创新创业计划 5.0 版。成功举办首届科技生态大
会,发布“新汽车 新生态”战略。结合“碳达峰”“碳中和”
最新政策,制定“十四五”科技规划,明确提出“科技轮+生态
轮”双轮驱动科技战略。
    2.巩固深化战略合作
    多领域跨界合作进一步加强,长安“朋友圈”加速扩展。围
绕战略目标达成,与一系列新兴科技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聚焦
软件、智能化关键领域,与博格华纳、数字重庆等签订战略合作
协议,共同建设面向未来自主可控、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
携手华为、宁德时代,打造并发布全新高端智能汽车品牌阿维塔。
承办中国汽车企业 T10 峰会,发布《重庆宣言》,行业影响力进
一步提升。
    (三)坚持风险管理理念,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1. 开展全面风险评估
    2021 年初,公司基于国内外形势,开展全面风险评估,评
估出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年度重大、重要风险。其中
重大风险三个,分别是宏观政治经济风险、行业竞争风险、采购
与供应风险;重要风险五个,分别是产品与新技术研发风险、客
户需求与产品定位风险、新业务及改革风险、产品营销风险、安
全环保风险。公司针对上述风险,设定风险监控指标,制定风险

                             3 / 63
应对方案,按月度、季度对风险监控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动态调
整风险应对方案,以保证风险应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风险
监控和专项风险调研,为防范化解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重大、重
要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公司 2021 年销量、收入、利润
等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2. 搭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2021 年,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
发改革〔2006〕108 号)等要求,不断探索,对标先进企业,完
成风险管理总体架构构建,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编制发布《长
安汽车风险管理办法》《长安汽车风险管理手册》《长安汽车黑
名单管理办法》《突发重大风险管理程序》等 11 份体系文件,
系统搭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各环节工作流程,完
善风险管理机制。
    3. 优化内控管理
    2021 年,长安汽车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构建“任务下
达-提纲确定-清单编制-清单审核-清单评审-清单修改-清单终
审-总监批准-清单发布”为主体架构的“九步法”内控风险清单
编制体系,创新工具方法,发布国资监管、改革统筹等 26 个重
点业务领域的内控风险清单,优化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分
领域、分板块、分阶段建立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
    (四)严格执行证券法新规,高质量信息披露,保障全体股
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
发〔2020〕14 号)、新《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
露业务,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连续十年获深
交所良好及以上评价。全年完成 4 次定期报告和 103 次临时公告

                           4 / 63
披露,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促进投资
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此外,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
信息披露与品牌宣传互联互通机制,保证对外发声信息的准确性
和一致性。公司严格内幕信息管理,严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向董监高提示敏感期交易限制。
       (五)坚持市值与利润双驱动,加强资本市场交流
       引导投资者正面解读公司业绩,关注公司转型升级成果。全
年召开股东大会 3 次,组织新能源、智能化、新产品发布等专题
交流 6 场,应邀参加机构投资者策略会 17 场,现场接待 13 次
50 余家机构,电话会议 42 场,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率保持在
98%以上,通过多种形式与资本市场保持顺畅、良好的沟通,提
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和满意度。公司第一时间召开 2020 年
年报业绩说明会,据全景网统计,获得超过 2.5 万人参加,1 小
时内收到提问 105 条,公司逐一回答,回复率 100%,有效引导
投资者正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及发展规划。
       2021 年,公司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结合公司资金规划,第一次将现金分红比例提升到 50%,并
实施转增股本,提升了股东满意度,获得资本市场一致好评。公
司荣获中国基金报首届上市公司投关价值经纶奖“年度投关价值
杰出公司”、 年度精英董秘”,全景网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0)
“机构友好沟通奖”等奖项,充分体现资本市场对长安汽车的肯
定。
       (六)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支撑公司战略转型
       1.股权激励
       2021 年 2 月,为激发组织活力,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
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5 / 63
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
同时完成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 0.93 亿股,约占总股本的 1.22%,激励对象 1,592 人。
该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
象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
动公司长远发展。
    2.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 8 月 30 日,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通过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预案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发行公司债券能够丰富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进一步满足公司资
金需求,更好实现公司创新创业计划和 “十四五”战略规划。
    3.阿维塔战略轮融资
    2021 年 11 月 5 日,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公司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
据,合计募资 24.2 亿元,其中长安汽车投资 5 亿元,投后股权
占比为 39.02%。并完成增资协议签署、经营者集中申报、工商
变更。
    本次增资扩股通过引入外部资源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能增
强发展活力,提高运营效率,加速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源,
并不断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实现阿维塔科技公司的顺利转型。
    4.基金项目有序推进

                            6 / 63
    构建基金体系及实施计划,创新投融资机制。设立长信智汽
基金,实现基金管理规模 5.02 亿元(引入外部资金 2.5 亿元);
完成纵目科技项目投资,实现智能化领域前瞻布局探索,通过基
金投资助力自动泊车、算法、地图等领域布局,助推公司战略转
型和能力构建,贡献产业链利润反哺主业。
    (七)坚持服务社会,全力以赴履行社会责任
    长安汽车董事会积极坚持“文化驱动,理念指导,业务支撑”,
将经济、环境、安全、社会等责任贯穿研发、生产、供应、销售
等全业务链,不断强化社会责任与经营业务融合。
    1.乡村振兴,脱贫帮扶
    统筹拨付帮扶资金 1,070 万元,其中,云南泸西县 450 万元,
云南砚山县 600 万元,重庆酉阳县 20 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帮助酉阳茶油拓
宽营销渠道,实现销量快速增长,完成销售帮扶 2,700 余万元,
助力酉阳茶油全年销售超 7,100 万元,第一年销售规模进入全国
前十,惠及农户 4.4 万户,近 16 万人,每户增收 4,000 元。
    2.勇担民族汽车品牌发展之责
    时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民族汽车品牌搞上去”“一
定要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迈向
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的殷殷嘱托,坚持自主创新,打造经典产
品,创新品牌传播推动产品焕新、品牌向上,坚定扛起民族汽车
品牌发展旗帜。
    3.传递公益理念,弘扬志愿精神
    坚持开展公益捐助工作,驰援河南、山西洪涝灾区、泸州地
震灾区,全年投入公益捐赠及扶贫资金 1,625.96 万元。连续十
一年慰问长安希望小学,购买教师体检、空调扇、文具套装、红

                            7 / 63
色故事绘本以及显微镜与尤克里里等科教用品。
    二、下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
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
局,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以“强基固本、
创新求进、系统重构、担当领行”为关键,锚定目标,坚持“稳
字当头、稳中求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稳增长中尽职尽责、
见实见效。
    (一)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董事会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1. 细化授权明职责,进一步做好董事会规范运行
    严格按照长安汽车各治理主体权责,做到边界清晰、无缝衔
接、系统完整。落实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
序的要求,完善决策流程,细化决策制度,使各治理主体行权履
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 4 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 10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6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还将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临时会议,
切实提升自主经营和科学决策能力。
    2. 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
求,执行 2022 年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整合的各项监管法规。完
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研究修订公司章程、各治理主体工作规则、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监高持股变
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多项基本管理制度,加强董监高规范运
作培训,强化董监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坚定战略执行,为高质量发展再绘新蓝图
    1.坚定战略不动摇

                           8 / 63
    坚决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以公司“十四五”
发展规划为牵引,坚定第三次创业方向,做强自主、抢占赛道、
创新发展、共建生态,紧扣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构建科技实
力,升级制造优势,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2.持续做好战略落地
    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战略目标分解,把战略目标分解到各板
块、各领导;把集体目标分解为个人目标;把集体责任分解为个
人责任;把集体收益分解为个人收益;把集体荣誉分解为个人荣
誉,确保细化到事、明确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指标。
加强激励约束,按照规划目标分解考核目标,相关考评权重原则
上要提升至 50%左右。
    3.全力打造“新汽车+新生态”
    深入推进“北斗天枢”计划,加强前瞻技术应用研究和产品
化工作,不断强化智能化标签;围绕“芯器图核云网天”技术架
构,构建核心能力。深入推进“香格里拉”计划,加快新能源产
业布局,坚持传统赛道与新赛道两条路并行,坚持多动力并举,
构建可持续发展产业生态。
    (三)深化改革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再添新活力
    1.深化组织变革,打造与战略相匹配的组织
    持续深化“小总部+事业群+共享平台+孵化创新”,打造精干
化组织,实现管理精益化,凡是不创造价值、增加成本、降低效
率的管理必须改进。通过优化授权体系、构建各板块独立作战能
力,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出现“过度管理”的极端现象。强化干
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优秀人才,人尽其用,敢用有能力、能
干事、能创造价值的人才,敢用比自己能干、善干的人才。
    2. 推行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

                           9 / 63
    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优化,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层任期制和契
约化管理,兑现项目跟投激励,授予核心人员限制性股票,形成
了支撑战略落地的体系化组织力量、市场化大激励大约束机制。
    3.构建全方位的核心技术能力
    全面夯实传统核心技术,构建电气化能力。加快实现超级电
驱动、七合一电控产业化,打造中国芯、中国车。推进可控全栈
能力储备,掌握“芯器图核云网天”核心技术能力。
    4.全面推动效率提升
    加速数字化转型,以客户体验、价值创造为目标,推动客户
效率、研发效率、运营效率、资源效率及“软效率”的全面提升。
    (四)防范化解风险,为高质量发展再筑新屏障
    1.强化风险管理
    开展 2022 年全面风险管理,准确识别年度重大风险并制定
措施。
    2. 健全内部控制,加大内控检查频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有效实施,公司自身的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的《内控审计报告》不走过场,不流
于形式,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加大重
点项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内控检查评价频次,定期
回顾重大项目合规性,财务信息真实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性。
    3.健全大安全保障机制
    持续完善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体系落地执行提升。抓
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攻坚
清零,优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做好生产、
合规、维稳、保卫保密等重大风险的研判和预案,确保经营平稳

                           10 / 63
运行。
    2022 年,所有工作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引,强基固本、创新求进、系统重构、担当领行,把第
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进行到底,坚定不移打造世界一流汽
车企业,向世界级品牌迈进。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11 / 63
       议案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
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 9 次:
    1.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 / 63
     议案一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议案四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变更的议案
     6.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
     议案三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13 / 63
五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
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
事义务,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审议定期报告、调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内部
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法行使了以下监督职能: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监督
权力。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定,
真实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
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14 / 63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
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
异议。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以促进企
业经营质量提升为目的,提高监事会勤勉尽职的服务意识;认真
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监事会的
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15 / 63
      议案三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主
要包括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
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
告共十部分(摘要请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16 / 63
 议案四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
                             算说明
 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
 说明,请予审议。
         一、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 年,长安汽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坚
 定转型、创新突破、数字驱动、提质增效”为关键,服务构建
 新发展格局,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推动
 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汽车产业生态圈,行业地位和发展
 质量稳步提升,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
 起伏反复、芯片供应短缺、限电限产等挑战以及百年未有之大
 变局下汽车行业深度变革,长安汽车聚焦规模、市占率、利润
 提升,强化营销牵引、狠抓经营质量提升,全年实现销量 230.1
 万辆,同比增长 14.8%,市占率同比提升 0.8 个百分点,重回汽
 车集团第四;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销售 175.5 万辆,同比增长
 16.7%,居行业第二;中国品牌狭义乘用车企业排名行业第二,
 与行业第一的差距较 2020 年缩小 63.7%。
         1.合并财务汇总情况(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动比例
 汽车销量 (万辆)              230.1         200.4        14.82%

 营业收入                  10,514,188     8,456,554      24.33%
 归属 于母公司 所有者
                             355,246       332,425        6.87%
净利润
 经营现金净流量             2,297,172     1,067,595      115.17%
 固定资产净额               2,132,596     2,430,059      -12.24%

                                17 / 63
      贷款余额                         97,330           163,330       -40.41%
      现金股利发放                     166,624              -        100.00%

             相较 2020 年:
             (1)汽车销量 230.1 万辆,增幅 14.82%;营业收入 1051.42
      亿元,增幅 24.33%;销售同比向好;
             (2)归母净利润 35.52 亿元,增幅 6.87%,盈利同比提升;
             (3)经营现金净流量 229.72 亿元,增幅 115.17%,现金净
      流入同比大幅提升。
             2.资产负债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万元)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同比变动
     项目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比重增减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5,197,624    38.38%      3,200,178       27.06%   11.32%      62.42%

 预付款项          324,125      2.39%         46,070        0.39%   2.00%       603.55%

 在建工程          146,018      1.08%        104,804        0.89%   0.19%       39.33%

 长期待摊费用        1,503      0.01%           1,064       0.01%   0.00%       41.25%
 短期借款            1,900      0.01%         57,800        0.49%   -0.48%      -96.71%

 应付票据         2,429,227    17.94%      1,757,401       14.86%   3.08%       38.23%

 合同负债          984,051      7.27%        447,116        3.78%   3.49%       120.09%

 一年内到期的
                   53,384       0.39%         10,000        0.08%   0.31%       433.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       0.44%         95,530        0.81%   -0.37%      -37.19%

 长期应付款        82,547       0.61%         26,126        0.22%   0.39%       215.96%

 递延所得税负
                   21,744       0.16%         11,530        0.10%   0.06%       88.58%
债
 其他非流动负      78,623       0.58%               0       0.00%   0.58%       100.00%

                                          18 / 63
债
 实收资本 /股本     763,215   5.64%       536,340    4.54%      1.10%     42.30%

 专项储备             2,799   0.02%         4,085    0.03%      -0.01%   -31.48%

            公司 2021 年末资产总额 1,354.05 亿元,较年初增加 171.39
        亿元;负债 795.38 亿元,较年初增加 147.54 亿元;所有者权益
        558.66 亿元,较年初增加 23.85 亿元。
            3.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514,188        8,456,554       24.33%

     营业成本                         8,764,871     7,210,106       21.5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7,243       322,827         23.05%

     销售费用                         464,565       340,591         36.40%

     管理费用                         349,965       417,177         -16.11%

     研发费用                         351,503       288,887         21.67%

     财务费用                         -78,092        -21,039       -271.18%

     资产减值损失                     101,925       151,781         -32.85%

     信用减值损失                      2,305         10,774         -78.6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8        203,539         -97.93%

     其他收益                          33,017          0           100.00%

     投资收益                         101,365       315,361         -67.86%

     资产处置收益                      74,560         8,061        824.95%

     营业利润                         373,052       262,410         42.16%

     营业外收支净额                    9,009         -2,752        427.36%

     利润总额                         382,061       259,659         47.14%

     所得税费用                        21,639        -69,189       131.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5,246       332,425          6.87%

                                       19 / 63
            报告期内,由于销售同比增加、资产处置等的影响,公司
     利润同比向好。
         4.现金流量表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金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7,172      1,067,595    1,229,577     115.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3       360,470      -509,393     -141.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596       704,739      -964,335     -136.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86,195      2,129,549    -243,354      -11.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51,792      3,065,597    1,886,195     61.53%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增加 122.96
     亿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向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增幅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减少 50.94 亿
     元,主要是由于“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减少 96.43 亿
     元,主要是由于“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及“借款所收到的现
     金”较上年大幅减少,同时“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5.主要关联交易情况(万元)
                                                             交易金额
      关联交               交易                      2021 实际数            2022
      易类别               内容                              占同类交
                                                   金额                    预计数
                                                              易比例
                零部件、钢材、工程物资和
     采购                                        1,785,160   20.67%       3,946,223
                   劳务、综合服务、租入
     销售       汽车、材料、附件、提供劳         1,119,735   10.90%       2,856,794
                                       20 / 63
                务等,租出

               总计                       2,904,895     -        6,803,017

    上述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中国长安及其下属企业、长安工
业及其下属企业)的资源优势,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
各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和信
息披露程序。
    二、2022 年度预算主要指标说明
    2022 年汽车行业加速转型,同时由于国际形势、疫情防控、
物资保供紧张等影响,长安汽车面临着巨大挑战。公司必须精打
细算,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对预算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全体员工
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而努力拼搏。
    主要指标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变动
汽车销量(万辆)              245.0            230.1         6.5%

总资产周转率(次)       同比持平              0.83          ——
存货周转次数(次)       同比持平              13.67         ——
资产负债率( %)         同比持平              58.74         ——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21 / 63
         议案五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
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7,632,153,40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人民币 2.33 元(含税),同时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合计拟派送现
金人民币 1,778,291,742.67 元(含税),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取得
的经营性利润,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50.06%。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 9,921,799,423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
准)。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
利润分配。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22 / 63
              议案六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各位股东: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交易                                                             1-3 月份已    上年发生金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类别                                                             发生金额          额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86,754.27     18,072.27     51,334.15
       限公司                 部件       价格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274,328.61     57,307.42    125,824.21
       售服务有限公司         部件       价格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225,253.58     36,546.82     93,002.07
       务有限公司             部件       价格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48,508.38      7,756.79     20,075.01
       务有限公司             部件       价格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119,478.42     22,212.76     53,514.07
       司                     部件       价格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197,252.02     41,365.75    104,721.60
       务有限公司             部件       价格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56,857.73      4,508.50     22,723.97
       津销售有限公司         部件       价格
销售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商品                                                339,708.69     65,281.05    172,167.76
       限责任公司             部件       价格
或提
供劳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              参照市场
                          销售零部件                 66,225.36     12,699.70     43,224.78
务或   售服务有限公司                    价格
出租                      销售零部件、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              参照市场
                          人员支持、积               44,468.91        190.56      4,411.94
       司                                价格
                            分销售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              参照市场
                            金融服务                124,131.04      3,779.34     39,903.91
       司                                价格
                          销售整车、材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              参照市场
                          料及零部件、               43,982.86      7,965.16     19,937.50
       务有限公司                        价格
                            资金占用
                          销售零部件、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              参照市场
                          人员支持、商               31,905.75      1,139.05      7,510.74
       限公司                            价格
                          标权使用费




                                          23 / 63
交易                                                                 1-3 月份已    上年发生金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类别                                                                 发生金额          额
                          销售整车、零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              参照市场
                          部件、提供劳                  703,819.42     36,631.19     212,553.50
       科技有限公司                      价格
                          务、人员支持
       巴基斯坦玛斯特汽车 销售整车、零 参照市场
                                                        227,395.41     37,026.22      82,560.61
       有限公司               部件       价格
                          销售零部件、
       阿维塔科技(重庆)              参照市场
                          提供劳务、人                  120,693.00      1,035.22                -
       有限公司                          价格
                            员支持
                            销售整车、材
                                         参照市场
       其他关联方           料及零部件                  146,030.28     13,654.85      66,268.77
                                           价格
                                等

                        小计:                        2,856,793.73
                                                                     367,172.65    1,119,734.59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222,118.93     29,401.41     110,398.64
       照明有限公司                       价格
       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30,603.78      2,081.85      15,968.84
       有限责任公司                       价格
       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               参照市场
                             接受劳务                   170,196.76     22,807.08      77,276.38
       有限公司                           价格
       重庆长融机械有限责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43,180.58          2.37      20,865.74
       任公司                             价格
采购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               参照市场
商品                      采购零部件                     80,548.37     11,173.54      41,924.23
       任公司                             价格
或接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               参照市场
受劳                      采购零部件                    123,185.94     15,316.88      73,771.28
       股份有限公司                       价格
务或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               参照市场
综合                      采购零部件                    252,762.63     46,794.98     147,007.67
       机制造有限公司                     价格
服务
或承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100,096.97     14,395.11      52,279.71
       有限公司                           价格
  租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195,031.46     28,373.14      85,565.07
       限公司                             价格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86,347.88     10,774.72      42,981.85
       司                                 价格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164,599.73     32,722.87      83,367.89
       任公司                             价格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               参照市场
                          采购零部件                     56,084.12     10,251.12      21,822.92
       限责任公司                         价格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 采购零部件    参照市场                      223,092.44     478,561.84

                                            24 / 63
     交易                                                                   1-3 月份已     上年发生金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类别                                                                   发生金额           额
            任公司                              价格         1,143,069.50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 采购零部件、 参照市场
                                                               100,978.86      2,794.88       60,341.99
            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价格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                参照市场
                                  接受劳务                     654,562.11     67,433.19      238,382.84
            份有限公司                          价格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 采购零部件、 参照市场
                                                               301,146.78     15,066.17      115,743.31
            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价格
                                 采购零部件、 参照市场
            其他关联方                                         221,709.01     31,090.73      118,899.61
                                 接受劳务等     价格
                              小计:                         3,946,223.41    563,572.48 1,785,159.81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注册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地址                                                      表人   (万元)
                                        销售汽车,自营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             和代理各类商品
 1                               成都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郑敏达             2,584.00
       公司                             及技术的进出口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业务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             汽车及汽车零部
 2                               成都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郑敏达               800.00
       服务有限公司                     件销售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             汽车及汽车零部
 3                               贵州省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张建明               200.00
       有限公司                         件销售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汽车及零配件批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             发;新能源汽车
 4                               南京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唐珣               4,000.00
       有限公司                         整车、电附件销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售
                                        从事投资业务、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5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 销售汽车、物业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吴雪松            99,931.00
                                        管理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             汽车及汽车零部
 6                               云南省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康先兵             1,300.00
       有限公司                         件销售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
 7                               天津市 汽车销售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罗进           990.00
       销售有限公司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5 / 63
                               注册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地址                                                   表人   (万元)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          销售汽车及零部
 8                            重庆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柳阳春          15,000.00
       责任公司                      件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
 9                            重庆市 销售汽车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宋显兵    6,900.00
       服务有限公司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
                                     生产、销售汽车                                          24,100.00
 1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市                票上市规则》第 6.3.3 规定 朱华荣
                                     及其零部件                                                 万美元
                                                    的关联关系情形。
                                     接受境外股东及
                                     其所在集团在华
                                     全资子公司和境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
 11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重庆市 内股东 3 个月  票上市规则》第 6.3.3 规定 叶宇昕 476,843.00
                                     (含)以上定期 的关联关系情形。
                                     存款;发行金融
                                     债券
                                     汽车新车零售;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
 12                           合肥市 汽车旧车零售;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赵胜             1,000.00
       有限公司
                                     汽车零配件零售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汽车、汽车零部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
 13                           重庆市 件的开发、制造、票上市规则》第 6.3.3 规定 韩鸣           6,533.00
       公司
                                     销售            的关联关系情形。
                                     新能源汽车整车
                                     及汽车零部件的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
 14                           重庆市 研发、生产、加 票上市规则》第 6.3.3 规定 邓承浩         20,222.00
       技有限公司
                                     工、销售和咨询 的关联关系情形。
                                     服务
                              巴基斯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
       巴基斯坦玛斯特汽车有                                                           Nadeem
 15                           塔-信德 销售汽车             票上市规则》第 6.3.3 规定         225,000.00
       限公司                                                                         Malik
                                 省                        的关联关系情形。
                                     汽车零部件研
                                     发,汽车新车销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
 16                           重庆市 售,新能源汽车 票上市规则》第 6.3.3 规定 谭本宏         28,800.00
       公司
                                     整车销售,汽车 的关联关系情形。
                                     零配件零售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开发、生产、销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
 17                           孝感市 售汽车用卤素技                           陈海波         13,884.00
       明有限公司                                   则》第 6.3.3 规定的关联关
                                     术前灯等
                                                    系情形。


                                                 26 / 63
                              注册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地址                                               表人   (万元)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          制造、销售车用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
 18                           重庆市                                          范爱军     16,000.00
       限责任公司                    空调器及其配件 则》第 6.3.3 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开发、生产、销
       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有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
 19                           重庆市 售汽车电动助力                           汪红川     12,000.00
       限公司                                       则》第 6.3.3 规定的关联关
                                     转向系统工程
                                                    系情形。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          汽车,摩托车零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
 20                           重庆市                                          汪红川     15,357.00
       公司                          部件生产销售   则》第 6.3.3 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
 21                           成都市 电机及配件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耿辉雄   47,533.00
       公司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   哈尔滨 汽车发动机、变
 22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陈笠宝      46,208.00
       份有限公司               市   速器生产、销售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   哈尔滨 汽车发动机、变
 23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陈笠宝      50,000.00
       制造有限公司             市   速器生产、销售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          生产和销售汽车
 24                           重庆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李鑫        12,000.00
       限公司                        零部件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          汽车底盘系统,
 25                           重庆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张东军      13,905.00
       公司                          制动系统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26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重庆市 销售汽车零部件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周建国       5,000.00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特种装备和汽车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          零部件设计、开
 27                           四川省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耿海波     75,705.00
       公司                          发、测试、制造、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销售及售后服务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          制造、销售汽车
 28                           四川省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唐旭东      29,992.00
       责任公司                      零部件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          汽车零部件及配
 29                           重庆市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刘波        111,670.00
       公司                          件制造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7 / 63
                                 注册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地址                                                 表人   (万元)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
 30                            重庆市 物流服务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谢世康     16,206.00
       有限公司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 2020 年度财务基本信息(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
              企业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入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68,323.59            4,010.82     107,101.65           549.62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3,942.62            1,713.72     135,726.62           533.83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1,705.35           -1,749.62     104,469.30            72.08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512.68              715.56       10,812.99         -284.44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593,871.27          120,862.48   1,158,747.23        4,296.29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21,335.57              619.98     187,242.94           460.38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22,093.67            1,355.93       42,898.66          165.75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7,550.35           14,262.69     279,045.64           656.42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6,242.92            5,754.10       40,380.04          702.71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4,318,878.81          369,504.49   4,656,696.44        1,575.34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5,095,066.49          799,231.67     250,665.99       72,211.49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581.68              369.66                -        -630.34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                  379,825.33           61,810.25       64,836.09          891.95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568,443.00          213,067.53     225,370.66      -116,190.00
巴基斯坦玛斯特汽车有限公司                 29,415.00            8,353.00       15,295.00          -68.00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129,854.12          -19,338.19       18,800.00     -20,837.33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97,360.75           27,392.68     101,239.03       10,089.99
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             95,637.46           25,793.03       67,245.13          125.55
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64,667.82           20,616.77       82,334.41       4,044.76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7,777.01           -9,143.66       17,313.23       1,836.75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104,278.82           35,409.11       98,470.68          486.6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7,742.12          192,351.40     337,311.39        3,926.95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424,237.01          305,813.97     199,148.80        2,548.78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14,170.80           32,206.30     111,327.15       10,264.19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55,892.02           68,540.69     116,834.06            45.37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88,623.80           33,942.17       73,780.79       3,307.74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12,966.98           46,352.05     218,050.05           123.32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25,602.02           -2,690.20     104,632.14           314.61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62,868.27          163,060.91     382,614.74        3,047.74
                                                 28 / 63
                                                             主营业务收
             企业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入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39,098.66    204,049.89    469,480.43    1,379.04

         备注:因关联方 2021 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 2020
         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
         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
         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
         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于 2021 年 3 月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续签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上协议已经
         长安汽车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均为三年。其他日常
         关联交易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
         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
         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
         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
         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
         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29 / 63
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30 / 63
 议案七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20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120 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200 亿元的汽
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
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20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
高授信总额为 120 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20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
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31 / 63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303,300 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
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9,45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民币 68,54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60%;中国长安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0,2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27%。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作为兵装集

                              32 / 63
团产融结合平台,旨在为兵装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金融管
理服务,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先
后完成三次增资,现有股东单位 30 家,注册资本为 30.33 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财务公司不断做
大规模、精益管理,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公司金融、
汽车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具备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一
体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782.38 亿元,净资产 85.05 亿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55 亿元,净利润 7.83 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20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120 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
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20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
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
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兵装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

                            33 / 63
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兵装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兵装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
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
将资金存入在兵装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
存放在兵装财务;
    2、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
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00 亿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
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兵装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
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
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
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
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
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
人民币 120 亿元;

                           34 / 63
    3、兵装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
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
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
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兵
装财务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
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
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 200 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
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兵装财务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
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
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
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兵装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
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
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
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
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
务的价格。

                           35 / 63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
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36 / 63
议案八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
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
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15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总额
为 40 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业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6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
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开
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
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150 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
40 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6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
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37 / 63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14 号 27-1、28-1、
29-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叶宇昕
    5、注册资本:476,843 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05172683XW
    7、主营业务: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
和境内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
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
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
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
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
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
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44,825 万
元,占股本 30.3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36,649
万元,占股本 28.66%;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股本 20.97%;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 95,368 万元,占股本 20%。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38 / 63
月 13 日,原名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在重庆
市政府和兵装集团的共同推动下,兵装集团携手下属成员单位对
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重组。增资扩股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25 亿元。2016 年 8 月,更名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以兵装集团为首的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由 25 亿元增至 47.68 亿元,
控股股东仍为兵装集团。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长安汽车金融拥有西部首
家由银保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牌照,专业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和
个人消费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近年来汽车金融公司立足产业金
融定位,在服务主业、防控风险、科技创新、持续成长等四大方
面实现了较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已覆盖除港澳台以外
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 4000 余家汽车经销商、200 余万个人
消费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汽车金融公司总资产为 658.85 亿元,净资产 86.25 亿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9.73 亿元,净利润 8.65 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汽车金融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150 亿元
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 40 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
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6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
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
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39 / 63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
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
原则,将资金存入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为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2、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不违背
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
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
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50 亿元;
    4、汽车金融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
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汽
车金融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
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为通过贷款方式向公司
购买产品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从公司获
得的贴息最高总额为 40 亿元;
    3、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
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 60 亿元;
    4、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

                             40 / 63
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汽车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2、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
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
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
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41 / 63
议案九       聘任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
                     报告审计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
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 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
审计相关工作。
   为继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42 / 63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近两年《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变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
                                                         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
 2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要建立
       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的工作经费。
       第 八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32,153,402
 3     4,802,648,511元。                         元。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4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
       书。                                      会秘书,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02,648,511    第 二 十 一 条 公司 股 份 总 数 为 7,632,153,402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3,900,662,369股,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6,369,372,804 股,
 5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901,986,142股。公司发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262,780,598 股。公司发行
       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后 6 个月内卖出,……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
       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6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限制。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四十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第四十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7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于 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于该事实

                                               43 / 63
     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发生当日,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三)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决定独立董事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津贴标准;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8    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
     (五)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六)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                                          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可以依法向董事会授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权、但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
     ……                                          事会行使。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不得将股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提诺授权的形式由        东大会授予决策的事项向其他治理主体转授权。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行为代使。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任何担保;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
9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的担保;
                                              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产10%的担保;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的担保。
                                              保。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公司住所地。                             住所地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10   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 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11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44 / 63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数。                                            股东买入股份涉及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低持股比例限制。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副书记、
     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副书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公司坚持和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党
                                                       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
     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可由一人担任,设立1
                                                       记、董事长原则上可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
     名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
12                                                     任党委副书记,设立 1 名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
     件的 党委 成员 可以 通过 法定 程序 进入 董事
                                                       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
     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
                                                       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
     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九十九条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
                                                       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重大经营管
13   新增                                              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
                                                       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对总经理办公会研
                                                       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当听
                                                       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
14                                                     删除
       党委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规则。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
     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
     ……                                              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15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
     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
     整;                                              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
                                                       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
                                                       请披露。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16                                                     责,是公司经营决策的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
     负责。
                                                       策、防风险作用。

17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45 / 63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
作;                                            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三)召集股东大会,并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
方案;                                          告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四)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方案;                                          (五)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投资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七)决定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          的会计师事务所;
理体系,并对其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十八)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变更方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案;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份作出决议;                                    理的工作;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二十)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党委的意见;
    前款第(十八)项规定的情形应当经三分        (二十一)决定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体系,并对其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制定公司重大
                                                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二十二)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
                                                决议;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46 / 63
                                                   授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十二)项规定的情形应当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董事会具体权责、行权方式、议事程序、决
                                            策机制、支撑保障等内容,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
18   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事会应当制定授权管理制度,依法明确授权原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要求,建
                                            立健全定期报告、跟踪监督、动态调整的授权机
                                            制。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
19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情 且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本章程另
     形除外。                               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20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设
21   新增
                                                   置总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
                                            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应
                                            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 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
22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
                                            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
                                            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
                                            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23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适
     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
24   制定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劳动用工、工资分
                                                   险、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劳动人事制度。建立
     配、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劳动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人事制度。
                                                   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7 / 63
          2022 年 6 月 15 日




48 / 63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的核
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12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10 元,扣
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 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为人民币 5,986,084,079.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
第 60662431_D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预
计后续继续投入情况及预计节余资金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49 / 63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预计后续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剩余项目金额                      预计节余资金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H 系列五期、NE1 系

列一期发动机生产          141,568.38        83,799.14             57,769.24       19,514.54          38,254.70

能力建设项目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
                           11,505.75         5,965.94              5,539.81        2,285.91           3,253.90
级建设项目

CD569 生产线建设
                           15,576.22         4,511.90             11,064.32        4,906.69           6,157.63
项目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
                          249,958.06       125,652.93            124,305.13       16,746.85         107,558.28
公司调整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          180,000                  0.00              0.00             0.00

       合计               598,608.41       399,929.91            203,999.85       43,453.99         160,545.86

                     注:表中剩余项目金额、预计节余资金的合计数均包含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原计划的 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
              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 4 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减少海外疫情
              对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
              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
              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
              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投资规模,并将预计节余资金 160,545.86 万元用于公司新
              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

                                                    50 / 63
下:
                                         计划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万元)
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
                                          103,313.68
       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8,251.85
   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                    9,418.59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
                                          142,399.78
            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160,545.86
              合计                        603,929.76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项目简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公司战略为牵引,在国家
政策加持下,加快推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包括
10 款低碳产品开发及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其中,低碳产品主要
包括混合动力产品 6 款,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 3 款、混合动力总
成 1 个,主要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研发能力建
设主要是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要求汽车向节能减排方向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节能减排,2017 年推出“双积分”政
策。同时 2021 年“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规划”中,国家明
确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
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

                               51 / 63
严,汽车向低碳科技节能方向发展势在必行。
    2、新风口推动汽车行业向节能减排快速转型
    “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持,汽车行业迎来节能减排新
风口,各大车企加快推出节能减排汽车。一方面通过提升热效率
降低油耗,同时搭载混动技术(HEV/PHEV/REEV)来降低油耗和
排放。中国品牌均纷纷布局混动汽车实现降耗减排,预计 2025
年前国内节能减排车型占比达到 70%。
    3、公司战略急需长安快速布局低碳科技节能汽车
    以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的战略目标为驱动,积极推出低
碳科技产品。通过动力升级,公司已推出蓝鲸动力汽车,但是与
战略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急需加快节能减排产品布局,确保公司
战略目标达成。
    4、混合动力试验能力水平及智能网联技术需求度急剧升高
     在“双碳”政策下,燃油动力电动化趋势已经确立且正在
加速,“混动化”已成为汽车技术发展的主要技术路线。基于公
司第三次创业产品战略规划,混动产品项目数量大幅增加,硬件
可插拔、场景可编程、生态可随需的智能汽车产品与服务平台正
在崛起,亟需提升混动及智能汽车研发能力,补充验证手段,确
保混合动力总成产品的研发需求,支撑公司战略落地。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前景广阔
    国家和地方出台购置税减免和限购限行等鼓励节能汽车的
多项政策,为节能汽车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双积分”和“双
碳”政策加严,各车企均通过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等方式来应对,
低碳节能汽车产品投放将会快速增长;用户在购车和用车政策刺
激下,对节能汽车需求急剧增长,同时电气化的经济性、动力性
和操控的便利性等给用户带来了新体验,用户对节能汽车的认知
和接受度快速增长;在政策和供需加持下,节能汽车近几年快速
增长,仅混动汽车 2021 年增幅达 78%,规模达到 111 万,预计
                             52 / 63
2025 年达到 580 万,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窗口。本项目为新一代
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市场前景看好。
    2、项目在核心市场布局重点产品固本拓新夯实基盘
    紧凑型市场为乘用车最大的市场,各大车企均加大产品布局。
在供需作用下,紧凑型汽车规模平稳增长。2021 年销量达到
1024.6 万辆,在乘用车市场占比 50.6%,预计 2025 年销量规模
达到 1150 万,占比超过 50%。
    长安加快在紧凑型市场布局产品,通过动力、风格等方面打
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当前长安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中
10 款产品,均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产品形态
分布为经典轿车、轿跑风格轿车、城市 SUV 和硬派 SUV 等多种风
格,满足当前年轻用户多元化需求。同时通过电气化等节能减排
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规模。
    3、公司具备雄厚的自主创新能力
    长安汽车从创业以来一直坚持创新技术引领发展,在国家发
改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长安汽车研发实力 6 届 12
年位居中国汽车行业第一,在刚公布的 2021 年企业技术中心评
价中,以 97.1 的高分获全行业第二。
    长安汽车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队伍,在重庆、北京、
河北定州、安徽合肥、意大利都灵、日本横滨、英国伯明翰、美
国底特律和德国慕尼黑建立“六国九地”各有侧重的全球协同研
发格局。
    4、公司拥有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
    公司在智能化、新能源、节能动力等核心领域取得系列突破。
    智能化方面,掌握核心技术 248 项,实现 CC/AEB/APA/IACC
等 40 余项智能驾驶技术量产,L3、APA5.0 实现中国品牌技术首
发,产品智能化指数连续三年行业第一;实现自适应 HUD、人脸
识别、车载微信等 50 余项智能交互功能量产,首创了软硬分离
的新一代座舱技术平台,产品交互体验大幅度提升;打造了自主
                           53 / 63
车企国内首个百万级混合车云平台。
    新能源方面,掌握核心技术 200 余项,在国内率先量产“三
合一”电驱,技术指标和性能行业领先;准备了“超集电驱”,
较“三合一”电驱体积减少 5%、重量降低 10%、效率提升 5%,
今年将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量产。
    节能动力方面,攻克了发动机超级爆震、机油稀释等多项行
业共性难题,NE 发动机理论热效率可以达到 40%以上,蓝鲸发动
机连续五年获得“中国心”十佳发动机称号,累计装车销售
165.5 万台;突破了 DCT 变速器关键技术,产品在公司全系车型
上开展应用,累计装车突破 115 万台,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
奖 2 项;突破电驱系统硬件集成等混合动力关键技术,实现了
HF640 的投产。
    5、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
    公司策划并组织开展重点技术项目 100 余项,打造了 MPA 方
舟架构,建立了从技术规划、技术策划到技术实现全过程的技术
开发管理流程。
    建立新技术开发流程 CA-TDS 并实施。形成包括市场、质量、
技术成熟度、溢价能力、产出效益等 23 个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
    打造科技共享平台。建立了技术货架,形成了内部结算、外
部受托和技术许可机制,有效推动技术研发成果在多品牌复用,
实现资源和技术能力共享。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236,15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60,545.86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混合动力产品投入
147,706 万元,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投入 53,553 万元,混合动
力总成投入 14,576 万元,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
目投入 20,323 万元。上述项目投资中,研发投入(如产品开发、
样车、样机等)费用为 145,716 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如生产设
备、生产线等)费用 90,442 万元。
                           54 / 63
    (五)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1~48 个月。
经评估,完全达产后,该项目预计年产量 32 万辆,年产值 274.2
亿元。
    (六)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目前乘用车市场的购车用户更年轻,求新求快需求更强烈,
汽车市场变化加快,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长安汽车将进一步加
强用户洞察力度,将用户需要研究贯穿产品开发全过程,实现用
户需要与产品落地的融合,确保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而提升公司整体市
场竞争力,推动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本次变
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55 / 63
       议案十二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独立董事每
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先
生、李庆文先生、陈全世先生、谭晓生先生任职已满六年,不再
符合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年限要求,因此公司需重新选举 4 名独
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克强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汉族,四川人,汽车工程
专业博士。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1988 年 4 月参加
工作,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博导,汽车安全与节
能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宇通客
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
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系主任。截至目前,李克强先
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丁玮先生,1960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香港籍人士,金
融学学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87 年 11 月参加
工作,现任博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宏观经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积累了
丰富经验和网络资源。曾担任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
学 家 、 部 门 负 责 人 (1987-1999) , 德 意 志 银 行 中 国 区 总 裁
(1999-200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委会
主席兼投资银行部负责人(2002-2011),淡马锡全球高级管委会
成员、全球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兼任中国区总裁(2011-2014),
中金资本总裁、董事长 (2016-2020),神州租车有限公司独立非

                                56 / 63
执行董事(2014-2021)。截至目前,丁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汤谷良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汉族,湖南南县人,财务
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北京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
究所财务学专业。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国际商学院财务学系教授,并兼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非上市公司包括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截至目前,汤谷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影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汉族,重庆人,管理学博士。
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剑桥大学和芝加哥大学。2007 年 7 月参
加工作,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并兼任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执教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曾兼
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张影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
    李克强先生、丁玮先生、汤谷良先生及张影先生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监管规定,在上述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前,刘纪鹏先生、
李庆文先生、陈全世先生、谭晓生先生将继续履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57 / 63
附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
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叶文华                    董事                    因公外出             张博
周开荃                    董事                    因公外出             王俊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7,632,153,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3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安汽车、长安 B     股票代码            000625、20062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德勇、黎军
                              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办公地址
                              T2 栋
传真                          023-67594008
电话                          023-67866055
电子信箱                      cazqc@changan.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含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
研发、生产。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移动出行、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
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
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
多年发展,公司旗下现拥有长安汽车、欧尚汽车、凯程汽车等自主汽车品牌,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
长安马自达生产销售合资品牌车型。推出了包括 CS 系列、逸动系列、UNI、欧尚系列、神骐系列等一系
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拥有全新福克斯、福睿斯、锐际、探险者、冒险家、飞行家、昂克赛拉、
CX-5、CX-30 等多款知名产品。同时,打造了逸动 EV、奔奔 E-star、CS55 E-Rock 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
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芯片供应短缺、限电限产等挑战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汽车行业深度
变革,长安汽车聚焦规模、市占率、利润提升,强化营销牵引、狠抓经营质量提升,全年实现销量 230.1

                                              58 / 63
万辆,同比增长 14.8%,市占率同比提升 0.8 个百分点,重回汽车集团第四;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销售 175.5
万辆,同比增长 16.7%,居行业第二;中国品牌狭义乘用车企业排名行业第二,与行业第一的差距较 2020
年缩小 63.7%,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献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本年末比
                                           2020 年末                上年末增             2019 年末
                  2021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35,404,623,479. 120,915,805,349. 118,265,186,394.            97,617,053,590. 94,994,082,789
总资产                                                                14.49%
                            63               52                86                         38            .76
归属于上市公
             55,732,932,103.7 53,410,193,236.0 53,410,193,236.0                44,028,312,743. 44,028,312,743
司股东的净资                                                           4.35%
                            2                9                9                             66            .66
产
                                                                    本年比上
                                            2020 年                                       2019 年
                   2021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05,141,877,237. 84,565,544,146.5 84,565,544,146.5            70,595,245,133. 70,595,245,133
营业收入                                                              24.33%
                            05                 8                8                         28            .2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3,552,463,320.03 3,324,251,164.16 3,324,251,164.16            -2,646,719,356. -2,646,719,356.
                                                                    6.87%
                                                                                        53              5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249,984,527.7 -3,249,984,527.7           -4,762,446,597. -4,762,446,597.
              1,652,771,338.77                                   150.85%
非经常性损益                                  7                7                        61              6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2,971,723,210.8 10,675,953,479.2 10,675,953,479.2  115.17%
                                                                           3,881,748,238.3 3,881,748,238.
                             4                4                4                         9              3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47             0.68             0.48   -2.08%            -0.55           -0.3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6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降低 0.60
                        6.53%            7.13%            7.13%                    -5.86%          -5.86%
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公
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43)。




                                                 59 / 6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027,320,806.54
                                             24,757,311,092.53 22,414,874,166.50 25,942,371,17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53,585,805.31    875,659,403.29 1,263,000,422.10     560,217,689.3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20,085,110.43     19,671,861.65 1,000,036,577.00     -87,022,210.3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236,025,541.31                    4,976,530,974.21
额                                           10,462,801,329.06                      296,365,366.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日前上一月末               决权恢复的                前上一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593,511                    589,258                         0                        0
                       普通股股东总               优先股股东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数                         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97% 1,371,607,803 130,841,122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75% 1,125,382,399   3,870,28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5.99%        457,067,890   261,682,243
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4.30%        327,971,466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15%     240,686,440
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83%     215,768,3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无质押、标
-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                   0.73%      55,872,444
                              品等                                           记或冻结
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0.73%      55,692,002
                                人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境外法人       0.69%      52,436,823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
CAPE ANN GLOBAL
DEVELOPING MARKETS          境外法人       0.42%      31,824,337
FUND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 10 名股东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其


                                                60 / 63
                                     全资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
                                     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报告期内,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曾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未出借任何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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