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茶园厂区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公告2022-05-21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3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茶园厂区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重庆市江北区政府为实施城市更新,指定下属单位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开集团”)负责对长安三工厂片区土地房屋进行收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的建筑物、构筑
物及相关附属设施被列入收储范围。公司拟与区城开集团签订《长安三工厂片区城
市更新项目房屋收储协议》,此次收储长安汽车可获得补偿价款 60,501.72 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茶园厂区资产处置暨签署收
储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 2 号 21 层
    4.法定代表人:陈和禄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21919159P
    7.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园林绿化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租赁(凭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质证书经营);利
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园林绿化施工;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
业);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整治;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科技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1996 年 5 月 8 日
                                        1
       9.主要股东: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10.区城开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
系。
       11.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77,702,906.41
              负债总额                                        3,447,804,737.50
               净资产                                          2,829,898,168.91
              营业收入                                           161,944,246.91
               净利润                                             -5,281,958.17
       12.经查询,区城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储资产为位于重庆市江北 区长安三工厂片区土 地上权属长安汽车的 建
筑物 75 项(面积 147,771.6 平方米)、构筑物 25 项、附属设施 50 项,资产原值总
计 32,15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累计折旧 22,745 万元,账面净值 9,412 万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3,624 万元,账面价值 5,788 万元。
       2.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收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收储标的物
       位于长安三工厂片区土地上建筑物(面积 147,771.6 平方米)、构筑物及相关
附属设施。
       3.收储价格
                                        2
    根据现行重庆市及江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及补偿标准,甲、乙双方共
同确认,本次收储价款共计人民币 60,501.72 万元。
    4.付款计划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即
60,501.72 万元。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签订移交确认书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通知要求申请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2)乙方保证被收储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权属明晰,具有
完全处置权,无任何抵押、查封或者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3)协议签订之日起,属于收储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乙方不
得处置。
   (4)甲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收储价款。
    6.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待政府政策确定
后生效。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长安汽车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长安汽车存量资产,有效落实长安汽车第三次创业转型布
局,并符合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导向及政策支持。本次资产处置预计收到的价款扣减
资产账面价值和处置税费后预计增加长安汽车净利润 3.56-4.20 亿元,具体以公司
年报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交易对手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储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