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7-20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肖云华。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 名,代表股份 322,436,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有关董事、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一、二)采用每人逐项表决、累积投票方式。会议经记名
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选举肖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审议选举陈大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审议选举石文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审议选举朱晓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5、审议选举杨春丽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6、审议选举邓学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7、审议选举项光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8、审议选举李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9、审议选举姜海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选举吴时炎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审议选举张孝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苏春轩先生。他将与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一起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三、《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确定董事报酬标准如下:董事长年度报酬为人民币 43.5 万元(税前);董事年度津贴
为 1.5 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6 万元/人(税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每位董事实际所得,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一次性发放。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四、《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监事会主席年度津贴为 1.5 万元/人(税前)。其他监事年度津贴为 0.6 万元/人(税前)。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换发取得了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15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同
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需经审批的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的生产、销售;甲醇、二甲
醚、丙烷、丙烯、异丁基苯、石油醚(有效期至 2013 年 1 月 11 日);道路运输(按许可证核定的项
目经营,有效期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需经审批的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的生产、销售;甲醇、二甲
醚、丙烷、丙烯、异丁基苯、石油醚、异丁烷、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票
面)(有效期至2015年6月3日);道路运输(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7月31日);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工商登记变更。
同意 322,43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公司章程》全文于 2012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温天相 方伟
3.结论性意见: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天相、方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天茂集团《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