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中期审计报告 大 信 审 字 [2012]第 5-010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DA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审计报告 第 1-2 页 财务报表 第 3-8 页 财务报表附注 第 9-41 页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12]第 5-0101 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1 -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 2 - ,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 产: 货币资金 七(一) 1,971,854,688.27 1,224,844,899.76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七(二) 290,000,000.00 应收利息 七(三) 260,229,970.46 164,193,498.11 应收保费 七(四) 8,890,582.85 5,836,244.90 应收代为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 七(五) 19,586,869.70 10,026,229.32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七(七) 7,547,109.72 5,443,685.1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七(七) 3,693,314.61 3,478,561.05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七(七) 2,720,782.06 776,679.49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七(七) 475,312.11 434,317.76 保户质押贷款 七(六) 29,219,956.22 21,602,798.94 债权计划投资 定期存款 七(八) 2,363,000,000.00 1,763,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九) 8,667,999,872.79 7,023,812,178.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422,287,731.10 94,339,590.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七(十) 240,000,000.00 2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七(十一) 586,244,516.08 502,799,973.90 固定资产 七(十二) 326,111,936.37 414,134,234.45 在建工程 七(十三) 356,335,629.03 228,372,497.40 无形资产 七(十四) 19,792,841.00 17,633,635.33 独立账户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七(十五) 598,045,410.00 429,840,860.89 资产总计 15,884,036,522.37 12,400,569,884.7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 债: 短期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七(十 2,220,140,000.00 2,047,145,000.00 预收保费 六) 17,388,285.30 33,151,220.8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七(十 10,266,778.52 19,462,309.11 应付分保账款 七七) 20,947,402.38 10,703,128.95 应付职工薪酬 八) 8,500,966.16 15,386,985.36 应交税费 七(十 2,854,606.90 1,909,928.64 应付赔付款 九) 18,981,446.36 13,611,957.03 应付保单红利 十) 127,822,557.36 100,093,814.36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七(二 4,695,439,094.26 2,113,324,009.57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十一) 17,357,250.18 12,297,266.65 未决赔款准备金 十二) 13,715,341.00 10,781,789.01 寿险责任准备金 十二) 7,492,162,989.02 7,145,459,300.31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十二) 5,109,995.81 4,340,684.41 长期借款 十二) 应付债券 七(二 450,000,000.00 270,000,000.00 独立账户负债 十三)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七(二 27,132,247.83 24,651,606.44 负债合计 十四) 15,127,818,961.08 11,822,319,000.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七(二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十五) 311,679,592.00 -161,485,172.65 减:库存股 十六)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二 -755,462,030.71 -460,263,943.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十七) 756,217,561.29 578,250,88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884,036,522.37 12,400,569,884.7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2 年 1-6 月 2011 年 1-12 月 一、营业收入 2,261,031,838.71 3,396,253,499.79 已赚保费 1,946,299,846.28 3,096,117,891.75 保费收入 七(二十八) 1,968,686,178.55 3,139,470,021.54 其中:分保费收入 减:分出保费 19,429,773.27 42,497,961.39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七(二十九) 2,956,559.00 854,168.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三十) 263,365,375.89 235,776,841.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 七(三十一) 51,366,616.54 64,358,766.71 二、营业支出 2,555,905,955.68 3,817,111,050.14 退保金 1,554,924,803.52 2,881,926,617.69 赔付支出 七(三十二) 26,015,072.17 36,130,163.04 减:摊回赔付支出 6,099,091.39 11,585,836.0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七(三十三) 350,406,552.15 142,421,039.87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七(三十四) 2,199,850.48 2,012,246.48 保单红利支出 47,655,908.59 81,205,625.81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110,337.89 4,992,632.3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七(三十五) 104,672,381.75 252,602,770.43 业务及管理费 七(三十六) 288,127,800.93 423,186,331.19 减:摊回分保费用 12,342,142.92 28,249,253.56 其他业务成本 七(三十七) 197,634,183.47 36,493,205.86 资产减值损失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4,874,116.97 -420,857,550.35 加:营业外收入 七(三十八) 466,754.84 33,030,656.39 减:营业外支出 七(三十九) 790,725.29 7,817,924.65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295,198,087.42 -395,644,818.61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5,198,087.42 -395,644,818.6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七、其他综合收益 473,164,764.65 -329,633,078.00 八、综合收益总额 177,966,677.23 -725,277,896.6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2012 年 1-6 月 2011 年 1-12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注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1,949,585,374.50 3,150,750,612.13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304,905.92 -2,899,494.2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2,582,115,147.76 1,944,743,477.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885,068.22 39,698,638.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68,280,684.56 5,132,293,234.1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26,293,827.59 35,718,065.83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27,809,354.52 237,525,087.66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19,927,165.59 28,562,077.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2,124,721.24 163,781,836.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265,503.79 32,062,577.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9,609,033.57 3,528,694,440.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2,029,606.30 4,026,344,08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6,251,078.26 1,105,949,149.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5,218,096.45 9,828,256,561.3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1,420,009.78 77,422,873.35 收回定期存款收到的现金 123,000,000.00 931,37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600,000.00 280,504.46 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889,792.99 1,888,714,009.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66,127,899.22 12,726,043,948.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52,924,542.18 11,840,135,720.98 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 723,000,000.00 1,154,37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7,617,157.28 5,861,483.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920,939.79 272,582,482.8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930,000.00 1,101,089,073.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36,392,639.25 14,374,038,761.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0,264,740.03 -1,647,994,812.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80,000,000.00 2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24,340,000.00 6,254,79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4,340,000.00 6,724,797,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71,549.72 12,089,092.6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1,345,000.00 5,828,415,348.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63,316,549.72 5,840,504,44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023,450.28 884,292,558.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7,009,788.51 342,246,895.9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4,844,899.76 882,598,003.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1,854,688.27 1,224,844,899.7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2012 年 1-6 月 盈 行 一般 项 目 减:库 余 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公 准备 积 一、上年年末余额 1 1,200,000,000.00 -161,485,172.65 -460,263,943.29 578,250,884.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2 前期差错更正 3 其他 4 二、本年年初余额 5 1,200,000,000.00 -161,485,172.65 -460,263,943.29 578,250,884.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 473,164,764.65 -295,198,087.42 177,966,677.23 (一)净利润 7 -295,198,087.42 -295,198,087.42 (二)其他综合收益 8 473,164,764.65 473,164,764.65 上述(一)和(二)小计 18 473,164,764.65 -295,198,087.42 177,966,677.2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1 3.其他 22 (四)利润分配 23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8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 1,200,000,000.00 311,679,592.00 -755,462,030.71 756,217,561.2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2011 年 1-12 月 盈 一 行 项 目 减:库 余 般风 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公 险准 积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 1,000,000,000.00 168,147,905.35 -72,903,276.17 1,095,244,629.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2 前期差错更正 3 8,284,151.49 8,284,151.49 其他 4 二、本年年初余额 5 1,000,000,000.00 168,147,905.35 -64,619,124.68 1,103,528,780.6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 200,000,000.00 -329,633,078.00 -395,644,818.61 -525,277,896.61 (一)净利润 7 -395,644,818.61 -395,644,818.61 (二)其他综合收益 8 -329,633,078.00 -329,633,078.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18 -329,633,078.00 -395,644,818.61 -725,277,896.6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1 3.其他 22 (四)利润分配 23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8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 1,200,000,000.00 -161,485,172.65 -460,263,943.29 578,250,884.0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04]1259 号文《关 于同意筹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及[2007]1381 号文《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开业的批复》的批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国华人寿”)于 2007 年 11 月 8 日由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博伦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部 设在上海。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亿元。 2008 年 5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3 亿元增至人 民币 6 亿元。此次增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沪验字[2008] 第 014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8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6 亿元增至人 民币 8 亿元。此次增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沪验字[2009] 第 0022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6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8 亿元增至人 民币 10 亿元。此次增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沪验字[2010] 第 0006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9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0 亿元增至 人民币 12 亿元。此次增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沪验字[2011] 第 002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由天茂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20.00%,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9.00%,上海日兴康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9.00%,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9.00%,海南博伦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5.08%,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7.92%。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000093588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 层 营业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证经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进行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4. 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按照准则的规定采用重置成本、 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其他属性进行计量的情形,本公司将予以特别说明。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交易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 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 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 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 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 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3)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 资产:(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 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金融工 具。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b.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 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c.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 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d.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 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 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 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资本公积的单独部分予以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在此之前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4)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 负债:(a). 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 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 属于衍生金 融工具。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 损益。 b.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 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 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 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 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 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b.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 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 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 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 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 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买入金融资产实际支付的成本入账,并在金融资产持有期内 按实际利率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计入当年损益。 9. 保户质押贷款 保户质押贷款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以保险合同为质押,以不超 过申请借款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发放的贷款。贷款到期时投保人归还贷款利息后,可 办理续贷。保单在贷款期间,如因解约、减保、理赔、满期或年金给付发生退费或给付时,先将有 关款项优先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若有余额,再行给付。 10.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a. 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 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②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③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④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 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 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采用成本法核算。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的情形。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 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③.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④. 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⑤. 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d.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 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 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的协议价格,则按照协议价格减去相关税费; 若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相 关税费。 11.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 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 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 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 权益。 12.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 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 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 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 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 折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 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 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 5% 3.17% 机器设备 3-5 5% 19.00%-31.66% 交通运输设备 8 5% 11.875% 办公家具及其他 5 5% 19.00%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 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软件使用 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 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 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公司取得的软件使用 权按 10 年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 销。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5.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 括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 16.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 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可能导致本公 司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本公司 承担给付险金责任的,则本公司承担了保险风险。 本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本公司承担了保险风险,则属于保险合同。如果本公司与投保 人签订的合同使本公司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a.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 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 处理。 b.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以整体合 同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 不重大,整个保险合同不确定为保险合同。 (2)重大风险测试 对于本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本公司以保险风险同质的合同 组合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本公司需要对保单是否转移保险 风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依次进行判断。 (3)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a. 保险合同收入 本公司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保险合 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后转 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公司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 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公司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 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 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计 入当期损益。 b. 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 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单红利支出以及提 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 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一并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c.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 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 备金列报;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公司的寿险合同准备金是在考虑销售渠道、产品责任特则、保单生效年度、保单风险状况等 因素,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单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 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 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 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a). 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 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b). 保险合同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c). 管理保险 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公 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它收费。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 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的合理估计金额 。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益。 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边际因素包括风险 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 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 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 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公司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 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公司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a).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在计量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必须对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 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折现率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要以资产负债日可获取的 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①. 折现率 对于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人身保险合同,本公司在考虑货币时间价 值影响的基础上,以资产负债表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 750 日国债收益率曲线为 基准。考虑到流动性、税收和其他因素对本公司传统险贴现率的溢价贡献,本公司在基准收益率基 础上增加 50bp 的溢价。 对于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人身保险合同,本公司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的基础上,以对应资产投资组合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为折现率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附加风险边 际。 ②. 死亡发生率和疾病发生率 死亡发生率假设基于《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和公司实际经验,对当前和 未来预期的估计确定。根据保单年度的发展,在生命表基础上考虑核保选择因素作为死亡发生率的 最优估计。风险边际根据不同产品的属性分别增加或减少 5%。 疾病发生率基于再保公司提供的再保费率以及本公司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制定,同 时考虑 5%的风险边际。 ③. 退保率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退保率假设。退保率 假设按照产品类别、交费期限的不同而分别确定。风险边际假设为 5%,风险边际的方向是严格以 不利情景为原则的,即若增加退保率将会导致准备金变小,则风险边际的符号为负。 ④. 费用 本公司根据行业水平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估计值,作为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 对通货膨胀率反映敏感的,本公司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率因素的影响。 费用假设主要分为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维持费用假设同时考虑 5%的风险边际。 ⑤. 保单红利 本公司根据分红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红利 水平的合理估计值,并满足“保险公司至少应将 70%的分红保险业务的可分配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 人”的规定。 (b).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 2.5%确定风险边际。 (c). 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理估计负债 风险边际 剩余边际 合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85.17 50.56 0.00 1,735.73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38.08 33.45 0.00 1,371.53 寿险责任准备金 729,756.84 830.23 18,629.22 749,216.30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26.04 26.75 358.20 511.00 总计 732,906.14 940.99 18,987.43 752,834.56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它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 合同。本公司管理这些非保险合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 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7.再保险合同的确认与计量 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分出再保险业务。本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均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 再保险业务。 已分出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使本公司免除对保单持有人的责任。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 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 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估计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现金流量,并 考虑相关风险边际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 金资产。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 本公司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同时,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 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 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销相关 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本公司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在资产负债 表中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 在利润表中也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18.保险保障基金 本公司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 2008 年第 2 号)的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1)短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 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 0.15% 缴纳; (2)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 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 益的,按照当年业务收入的 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业务收入的 0.05%缴纳。 (3)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 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 的 0.05%缴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 1%时,暂停缴纳。 如果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减少或者总资产增加, 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占总资产比例低于 1%的,自动恢复缴纳。 19.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主要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1)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的建议,当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且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比照辞退福利处理,符合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时,按照内退 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之间期间、公司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辞退福利外,根据职工 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劳务成本、资产成本及当期损益。 20.保单红利支出 保单红利支出是本公司按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分配方法及有关精算结果而估算、计提的应支付 给保户的红利支出。 2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 有者投入的资本。 (1)确认原则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予以确认:a. 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b. 本公司能 够收到政府补助。 (2)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 当期损益。b.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 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23.所得税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 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 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除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 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 当期损益。 24.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指由过去的事项引起而可能需要本公司承担的义务。由于该等义务发生的机会由某些 不能由本公司完全控制的事件而决定,或是由于该等义务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并不能可靠地计量,因 此本公司不确认该等义务。当上述不能由本公司完全控制的事件发生或该等义务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则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2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在执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会做出影响资产及负债的呈报金额的重要估计及判断。 基于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对在有关情况下视为合理的未来事件的预期,本公司对该等估计及 判断进行持续评估。 重大判断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除了作出会计估计外,还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 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1)金融资产的分类 管理层需要就金融资产的分类作出重大判断,不同的分类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期后,如发现本公司错误判断了金融资产的分类,有可能影响到整体的金融资产 需要进行重分类。 (2)合同的分拆和分类 本公司需要就签发的保单是否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 是否能够区分且是否能够单独计量作出重大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合同的分拆。 同时,本公司需要就签发的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险风险的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转移 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作出重大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拆和分类将影 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在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过程中,本公司需要就作为一个计量单元的保险合同组是否具有同质 的保险风险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结果。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认为当公允价值大幅或持续下降至低于成本时,就应当计提可供出售权益类金融资产的 减值准备。对何谓“大幅”及“持续”的认定需要判断。进行这些判断时,本公司需考虑以下因素 的影响:股价的正常波动幅度、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行业及部门的业绩、科技发展和经营与融 资的现金流量等。 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下 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估值计量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设。 a.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公司根据与负债现金流 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 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公司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 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b.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生率、疾 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 敏感的,本公司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公司费用控制的影响。 c. 本公司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 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本公司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 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营业税、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及其它增量成本后计 提本准备金。初始确认后,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 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公司按最高不超过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 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 Bornhuetter-Ferguson、逐案估计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 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采用逐案预估法和比率分摊法,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 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2)保险合同准备金敏感性分析 由于各假设之间的关系尚无法可靠计量,因此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主要假设不变 的情况下,单一假设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本公司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产 生的影响。 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由于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久期均低于 1 年,因此本公司在计量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准 备金时不会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公司根据未赚保费确定短险人身险的未到期准备金, 并根据索赔进展计算未决赔款准备金。 (3)运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 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金融工 具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等。 使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参数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重大差异。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 无。 (二)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无。 六、税项 本公司主要应纳税项及税率列示如下: 1. 营业税: 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 5%。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1994 年 3 月 29 日财税字(94)002 号《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 业税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本公司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债券的差价收入等按上述税率缴纳营业税。 2. 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各分公司就地申报,再由本公司总部统一汇算清缴。 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折算汇 折算汇 原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金额 率 率 现金 其中:人民币 93.89 1.00 93.89 93.89 1.00 93.89 银行存款 其中:人民币 1,966,035,815.65 1.00 1,966,035,815.65 1,224,844,805.87 1.00 1,224,844,805.87 其他货币资金 其中:人民币 5,818,778.73 1.00 5,818,778.73 结算备付金 其中:人民币 合 计 1,971,854,688.27 1,971,854,688.27 1,224,844,899.76 1,224,844,899.76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债券 290,00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290,000,000.00 (三)应收利息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122,061,309.36 83,603,661.70 应收债权型投资利息 137,497,395.95 64,481,893.46 应收贷款利息 671,265.15 16,107,942.95 合 计 260,229,970.46 164,193,498.11 (四)应收保费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收保费 8,890,582.85 5,836,244.90 减:坏账准备 净 额 8,890,582.85 5,836,244.90 1. 应收保费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坏账 坏账 项 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准备 净额 账面余额 比例 准备 净额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8,890,582.85 100% 8,890,582.85 5,836,244.90 100% 5,836,244.90 合 计 8,890,582.85 100% 8,890,582.85 5,836,244.90 100% 5,836,244.90 (五)应收分保账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收分保账款 19,586,869.70 10,026,229.32 减:坏账准备 净 额 19,586,869.70 10,026,229.32 (六)保户质押贷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户质押贷款 29,219,956.22 21,602,798.94 (七)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547,109.72 5,443,685.1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3,693,314.61 3,478,561.05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720,782.06 776,679.49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75,312.11 434,317.76 合计 14,436,518.50 10,133,243.47 (八)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个月至 3 个月(含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63,000,000.00 63,000,000.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230,000,000.00 230,000,000.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00,000,000.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680,000,000.00 830,000,000.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1,090,000,000.00 490,000,000.00 5 年以上 150,000,000.00 合 计 2,363,000,000.00 1,763,000,000.00 (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债券 6,635,114,555.15 4,608,391,935.15 权益工具 1,928,595,051.66 2,019,270,310.68 其他 104,290,265.98 396,149,932.32 合 计 8,667,999,872.79 7,023,812,178.15 (十)存出资本保证金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存放 存放 金额 存放形式 金额 存放形式 期限 期限 中国农业银行浦东分行 12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12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交通银行成都磨子桥支行 4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1年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4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40,000,000.00 定期存款 1年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定西路支行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5年 合计 240,000,000.00 200,000,000.00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66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其 注册资本的 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放于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上述资本保证金仅当保险公司清算时用 于清偿债务。 (十一) 投资性房地产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一、原值合计 342,106,361.58 83,444,542.18 425,550,903.76 房屋及建筑物 342,106,361.58 83,444,542.18 425,550,903.76 土地使用权 二、累计折旧及摊销合计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三、公允价值变动合计 160,693,612.32 160,693,612.32 房屋及建筑物 160,693,612.32 160,693,612.32 土地使用权 四、账面价值合计 502,799,973.90 586,244,516.08 房屋及建筑物 502,799,973.90 586,244,516.08 土地使用权 注:本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中投资性房地产于2012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由本公司参考第三方提供的同 类房产市场交易价或依据内部评估所作估值结果后评估得出。 (十二) 固定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449,525,089.59 7,153,762.72 90,258,559.49 366,420,292.82 房屋建筑物 394,325,586.11 2,492,250.00 86,206,257.27 310,611,578.84 机器设备及其他 42,954,239.53 3,633,494.52 4,050,952.22 42,536,781.83 交通运输工具 8,931,139.78 510,786.00 9,441,925.78 办公家具 3,314,124.17 517,232.20 1,350.00 3,830,006.37 二、累计折旧合计 35,390,855.14 11,277,185.43 6,359,684.13 40,308,356.45 房屋建筑物 9,632,984.76 5,666,907.45 2,728,823.24 12,571,068.98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机器设备及其他 21,444,792.10 4,707,959.51 3,630,567.66 22,522,183.95 交通运输工具 3,162,237.90 569,564.69 3,731,802.59 办公家具 1,150,840.38 332,753.78 293.23 1,483,300.93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及其他 交通运输工具 办公家具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14,134,234.45 326,111,936.37 房屋建筑物 384,692,601.35 298,040,509.86 机器设备及其他 21,509,447.43 20,014,597.88 交通运输工具 5,768,901.88 5,710,123.19 办公家具 2,163,283.79 2,346,705.44 (十三) 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武汉光谷金融港 134,324,240.00 120,438,662.00 254,762,902.00 成都鼓楼国际 30,984.90 30,984.90 郑州郑东新区领袖国际大厦 30,186,788.52 161,072.00 30,347,860.52 济南万达商业广场 23,616,813.11 1,024,097.39 24,640,910.50 石家庄金正海悦天地商务花园 18,022,593.00 18,022,593.00 友谊阿波罗大厦 14,560,454.63 45,413.00 14,605,867.63 唐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6,600,279.36 6,600,279.36 其他 7,661,608.14 2,889,272.16 3,195,664.28 7,355,216.02 合 计 228,372,497.40 131,189,780.81 3,226,649.18 356,335,629.03 (十四) 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25,199,305.05 3,645,294.69 28,844,599.74 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其他 25,199,305.05 3,645,294.69 28,844,599.74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7,565,669.72 1,486,089.02 9,051,758.74 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其他 7,565,669.72 1,486,089.02 9,051,758.74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其他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7,633,635.33 19,792,841.00 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其他 17,633,635.33 19,792,841.00 (十五) 其他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584,016,114.38 416,641,967.53 长期待摊费用 7,395,335.00 6,998,474.08 预付帐款 6,471,312.49 6,200,419.28 垫缴保费 162,648.13 合 计 598,045,410.00 429,840,860.89 (十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债券 2,220,140,000.00 2,047,145,000.00 合 计 2,220,140,000.00 2,047,145,000.00 (十七)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手续费 9,948,306.16 19,113,131.57 应付佣金及其他 318,472.36 349,177.54 合 计 10,266,778.52 19,462,309.11 (十八) 应付分保账款 账 龄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20,947,402.38 10,703,128.95 合 计 20,947,402.38 10,703,128.95 (十九) 应交税费 税 种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营业税 994,418.18 691,708.54 城建税 69,480.06 47,517.69 个人所得税 1,728,551.57 1,118,971.02 教育费附加 34,452.80 23,421.93 其他 27,704.29 28,309.46 合 计 2,854,606.90 1,909,928.64 (二十) 应付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赔付支出 555,165.56 833,920.98 应付退保金 36,534,324.49 8,159,839.68 其他 -18,108,043.69 4,618,196.37 合 计 18,981,446.36 13,611,957.03 (二十一)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费 4,850,950,590.63 2,240,874,120.38 退保及给付 -287,823,129.07 -161,848,782.37 应付红利 131,708,333.27 33,769,915.54 持续奖金 900,676.02 528,756.02 账户及管理费 -297,376.59 合 计 4,695,439,094.26 2,113,324,009.57 (二十二)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到期期限 原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 合计 原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 合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7,357,250.18 17,357,250.18 12,297,266.65 12,297,266.65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15,341.00 13,715,341.00 10,781,789.01 10,781,789.01 寿险责任准备金 7,492,162,989.02 7,492,162,989.02 7,145,459,300.31 7,145,459,300.31 长期健康险责任 5,109,995.81 5,109,995.81 4,340,684.41 4,340,684.41 准备金 合 计 7,528,345,576.01 7,528,345,576.01 7,172,879,040.38 7,172,879,040.38 注(1):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合同期限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到期期限 1年以内 1年以内 1 年以上 合计 1 年以上 合计 (含1年) (含1年)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7,357,250.18 17,357,250.18 12,297,266.65 12,297,266.65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15,341.00 13,715,341.00 10,781,789.01 10,781,789.01 寿险责任准备金 7,492,162,989.02 7,492,162,989.02 7,145,459,300.31 7,145,459,300.31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109,995.81 5,109,995.81 4,340,684.41 4,340,684.41 合 计 31,072,591.18 7,497,272,984.83 7,528,345,576.01 23,079,055.66 7,149,799,984.72 7,172,879,040.38 注(2):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发生已报案 3,803,171.98 3,848,849.13 已发生未报案 9,806,497.70 6,856,675.36 理赔费用 105,671.32 76,264.52 合 计 13,715,341.00 10,781,789.01 (二十三) 应付债券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次级债 450,000,000.00 270,000,000.00 合 计 450,000,000.00 270,000,000.00 (二十四) 其他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14,290,124.31 20,904,366.82 保险保障基金 5,213,047.29 3,602,993.05 应付利息 7,629,076.23 144,246.57 合 计 27,132,247.83 24,651,606.44 (二十五) 实收资本 年初数 本期 本期 年末数 投资者名称 比例 金额 增加 减少 比例 金额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20.00% 240,000,000.00 20.00% 240,000,000.00 司 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 19.00% 228,000,000.00 19.00% 228,000,000.00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 19.00% 228,000,000.00 19.00% 228,000,000.00 公司 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 19.00% 228,000,000.00 19.00% 228,000,000.00 海南博伦科技有限公司 15.08% 181,000,000.00 15.08% 181,000,000.00 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 7.92% 95,000,000.00 7.92% 95,000,000.00 合 计 100.00% 1,200,000,000.00 100.00% 1,200,000,000.00 (二十六) 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变动原因 资本溢价 2,476,838.42 2,476,838.42 其他资本公积 -163,962,011.07 473,164,764.65 309,202,753.58 合 计 -161,485,172.65 473,164,764.65 311,679,592.00 (二十七)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上年年末余额 -460,263,943.29 -72,903,276.1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8,284,151.49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本年年初余额 -460,263,943.29 -64,619,124.68 本期增加数 -295,198,087.42 -395,644,818.61 其中: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198,087.42 -395,644,818.61 其他增加 本期减少数 其中:本期提取盈余公积 本期分配现金股利 本期分配股票股利 其他减少 本期期末余额 -755,462,030.71 -460,263,943.29 其中:董事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数 (二十八) 保费收入 1. 本公司保费收入按险种划分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寿险 1,924,155,878.91 3,054,257,760.88 健康险 10,704,899.16 22,301,782.88 意外险 33,825,400.48 62,910,477.78 合 计 1,968,686,178.55 3,139,470,021.54 2. 本公司保费收入按销售方式划分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邮政代理 1,835,149,705.50 2,952,497,665.30 个人代理 45,207,462.18 64,718,957.30 员工直销 35,646,249.07 29,692,404.07 保险专业代理 21,267,672.74 23,431,842.42 其他兼业代理 31,415,089.06 69,129,152.45 合 计 1,968,686,178.55 3,139,470,021.54 3. 本公司保费收入按年期划分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趸缴业务保费收入 1,722,066,883.37 2,904,409,342.61 期缴业务首年保费收入 160,893,459.75 136,653,065.08 期缴业务续期保费收入 85,725,835.43 98,407,613.85 合 计 1,968,686,178.55 3,139,470,021.54 (二十九)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059,983.55 1,886,914.80 其中:原保险合同 5,059,983.55 1,886,914.80 再保险合同 摊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103,424.55 1,032,746.40 其中:原保险合同 2,103,424.55 1,032,746.40 再保险合同 净 额 2,956,559.00 854,168.40 (三十)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9,997,782.15 139,662,883.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56,070.95 14,530,680.80 定期存款收入 53,284,412.27 72,701,750.65 存出资本保证金利息收入 6,182,369.55 9,541,936.65 其他 -355,259.03 -660,409.88 合 计 263,365,375.89 235,776,841.33 (三十一) 其他业务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单初始费用 15,690,409.42 20,191,140.91 利息收入 3,377,839.21 22,583,844.07 租赁收入 11,477,839.58 19,246,366.31 其他 20,820,528.33 2,337,415.42 合 计 51,366,616.54 64,358,766.71 (三十二) 赔付支出 1. 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原保险合同 26,015,072.17 36,130,163.04 再保险合同 合 计 26,015,072.17 36,130,163.04 2. 赔付支出按内容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赔款支出 12,569,074.81 20,996,848.63 死伤医疗给付 6,961,602.20 9,770,382.19 年金给付 6,484,395.16 5,362,932.22 合 计 26,015,072.17 36,130,163.04 (三十三)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按保险合同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2,933,552.00 3,034,175.44 其中:原保险合同 2,933,552.00 3,034,175.44 再保险合同 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346,703,688.73 136,322,316.31 其中:原保险合同 346,703,688.73 136,322,316.31 再保险合同 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769,311.42 3,064,548.12 其中:原保险合同 769,311.42 3,064,548.12 再保险合同 合 计 350,406,552.15 142,421,039.87 2. 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按构成内容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45,677.15 1,093,939.52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2,949,822.35 1,918,859.48 理赔费用准备金 29,406.80 21,376.44 合 计 2,933,552.00 3,034,175.44 (三十四)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214,753.56 1,438,813.29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1,944,102.57 272,886.74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0,994.35 300,546.45 合 计 2,199,850.48 2,012,246.48 (三十五)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手续费支出 97,256,659.33 219,879,276.64 佣金支出 7,415,722.42 32,723,493.7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总计 104,672,381.75 252,602,770.43 (三十六) 业务及管理费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成本 152,063,795.99 201,718,233.88 业务推广费 48,908,333.67 71,037,952.28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25,865,960.49 45,878,027.09 差旅、会议及车船费 23,550,201.93 36,623,412.46 办公及公杂费 2,385,169.03 5,816,387.85 折旧与摊销 12,675,655.65 25,711,463.20 邮电印刷费 7,374,185.18 13,232,436.93 税费 5,182,968.57 10,234,448.51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7,349,653.93 8,490,790.92 其他 2,771,876.49 4,443,178.07 合 计 288,127,800.93 423,186,331.19 (三十七) 其他业务成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0,706,517.47 12,233,339.19 其他 176,927,666.00 24,259,866.67 合 计 197,634,183.47 36,493,205.86 (三十八)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09,383.4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09,383.4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政府补助利得 10,000.00 32,749,451.44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盘盈利得 27,000.00 214,060.00 捐赠利得 10,000.00 其他 10,371.40 67,144.95 合 计 466,754.84 33,030,656.39 (三十九)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6,440.43 12,081.9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440.43 12,081.9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1,000.00 7,100,000.00 盘亏损失 2,614.58 700.49 其他 780,670.28 705,142.22 合 计 790,725.29 7,817,924.65 本期公益性捐赠系对辽宁分公司根据保险学会《关于号召“郭明义爱心团队”辽宁省保险行业分队捐款的通知》向辽宁当地 保险协会捐赠 1,000.00 元。 (四十)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95,198,087.42 -395,644,818.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1,277,185.43 18,077,005.11 无形资产摊销 1,486,089.02 2,094,351.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494,421.67 8,707,947.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09,383.44 12,081.9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40.43 提取各项保险准备金 351,163,260.67 141,262,961.7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3,365,375.89 -235,776,841.3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0,241,896.97 417,245,119.6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597,038,424.76 1,149,971,342.0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6,251,078.26 1,105,949,149.3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971,854,688.27 1,224,844,899.76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224,844,899.76 882,598,003.8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7,009,788.51 342,246,895.94 八、或有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承诺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2 年 7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2 亿元增至 人民币 15 亿元。截至 2012 年 07 月 20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此次增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验证,并出具了 大信沪验字[2012]第 001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2 年 7 月 20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由天茂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20.00%,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9.00%,上海日兴康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9.00%,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9.00%,海南博伦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15.08%,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 7.92%。 此次增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 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方关系 1.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情况 无。 2. 其他关联方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医药原料药、 医用氧气、医药制剂、针剂、外用药的生产与销售(限持 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承接装饰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工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医药投资,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 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咨询,百货,建筑材料,钢材,通讯产品及配件,汽车配件 医药投资,聚丙烯丝束,丙纶短纤,化工原料及产品(危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险品),建筑材料,钢材,以生物工程产品的研究、开发、 生产为主的“四技”服务的科技经营 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高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应用,通讯电子产品及技术开发 海南博伦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应用等 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网络工程、钢材、 橡胶制品、日用百货、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机械设 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备、五金交电、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化 学危险品除外),通信产品及相关产品 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以电子信息技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 术,生化工程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为主的“四技”服 控股股东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百货,建筑材料,钢材,化工原料 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医药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执业);物业管 重庆平华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营企业 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酒店管理等。 (三)未结算项目款项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名称 占该项目的 占该项目的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其他应收款 重庆平华置业有限公 396,507,375.63 62.26% 360,000,000.00 86.41% 司 其他应付款: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2,935,731.37 14.0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