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2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22日开市起复牌。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
年4月11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500 万股
股权的议案》
公司基于国华人寿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使公司能够全力
发展主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本次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国华人寿全部股权,具体内容请参见
2014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
司《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500 万股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 为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部分
股权以获得投资收益的行为。
(2) 此次股权挂牌出售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 此次股权挂牌出售的价格底价结合了国华人寿的每股净资产,并充分考虑了国华人
寿的保险经营牌照价值、目前拥有的竞争优势和竞争资源,设定股权标的资产以不低于每股
1.30 元的价格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 上述挂牌出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19500 万股股权的议案》作出的决议。
鉴于本次股权出售将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确定交易对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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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交易结束并确定交易对方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股权出售的其他相关事
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出售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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