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2015-08-11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15078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 30 日内就有关问
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
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由于公司 2015 年半年报已经公告,
公司及中介机构在筹备回复反馈意见的同时,需将 2015 年半年报更新至申报文件中,
且部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需要履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同时需要取得相关外部文件。因
此,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申请》。公司将会同各家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
作,在反馈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
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