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5-09-10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15078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 30 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由于公司 2015 年半年报已经公告,公司及中介机构在
筹备回复反馈意见的同时,需将 2015 年半年报更新至申报文件中,且部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
需要履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同时需要取得相关外部文件。因此,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
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
延期回复<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申请》。公司及相
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天茂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
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
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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