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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4-28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根福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授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投资决策委员
会按<投资决策授权机制>进行投资决策的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4、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起。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交
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5月3日下午15:00)至投票
结束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审 议 内 容
 一       《关于提名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授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按<投资决策授权机制>
          进行投资决策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内容请参见2016年4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7;投票简称:天茂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
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100     总议案                                                                100

   一      《关于提名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二      《授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按<投资决策       2.0
           授权机制>进行投资决策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总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购股数
360627                买入                        100.00             1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
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
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
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需在交易日激
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五、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2223218
    联系传真: 0724-2217652
    联 系 人: 龙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
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审 议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关于提名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授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按<投资
          决策授权机制>进行投资决策的议案》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