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了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经投票表决以下议案均
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而获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
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
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
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份股
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
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
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4,940,62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9,406,291.6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
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
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
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
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按照承诺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募集资金
使用符合相关法律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4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收到监事吴春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春方先生因
工作调整,辞去监事职务,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沈坚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沈坚强,男,1972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 年 6 月起进入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财
务部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
于 2016 年 4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沈坚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四、议案七至议案十一均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