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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905,60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3 名。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7 日满 36 个
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茂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2,905,604,700 股新股。公司向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和王薇 3 名特定对象发行
290,560.4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方)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严格履行
1
                                          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刘益谦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严格履行
2
                                          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王薇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严格履行
3
                                          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7 日满 36 个
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905,60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3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的股份数量        占总股份比例
       新理益集团有限 新 理 益 集 团 有                                                                           30.36%
1                                               1,500,000,000            1,500,000,000       1,237,111,866
       公司              限公司
2      刘益谦            刘益谦                   850,000,000              850,000,000           836,446,253      17.20%

3      王薇              王薇                     555,604,700              555,604,700           532,373,812      11.25%

                         合计                   2,905,604,700            2,905,604,700     2,605,931,931          58.81%

    注: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1,500,000,000 股中,有 1,237,111,866 处于质押状态,该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刘益谦本次解除限售的 850,000,000 股中,有 836,446,253 处于质押

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王薇本次解除限售的 555,604,700 股中,有 532,373,812 处

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减少数量(股)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05,612,125    58.8106%                  -     2,905,604,700                 7425    0.0002%

1、首发后限售股                 2,905,604,700    58.8104%                  -     2,905,604,700                    0      0.00%

2、高管锁定股                           7,425     0.0002%                  -                                   7425    0.000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5,017,040    41.1894%      2,905,604,700                       4,940,621,740      99.9998%

1.人民币普通股                 2,035,017,040    41.1894%      2,905,604,700                       4,940,621,740      99.9998%

三、股份总数                    4,940,629,165     100.00%      2,905,604,700     2,905,604,700     4,940,629,165      99.9998%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
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
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流通股。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将于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过天茂集团对外
披露减持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不限于拟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
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关于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