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905,60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3 名。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7 日满 36 个 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茂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2,905,604,700 股新股。公司向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和王薇 3 名特定对象发行 290,560.4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方)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严格履行 1 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刘益谦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严格履行 2 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王薇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严格履行 3 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7 日满 36 个 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905,60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3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的股份数量 占总股份比例 新理益集团有限 新 理 益 集 团 有 30.36% 1 1,500,000,000 1,500,000,000 1,237,111,866 公司 限公司 2 刘益谦 刘益谦 850,000,000 850,000,000 836,446,253 17.20% 3 王薇 王薇 555,604,700 555,604,700 532,373,812 11.25% 合计 2,905,604,700 2,905,604,700 2,605,931,931 58.81% 注: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1,500,000,000 股中,有 1,237,111,866 处于质押状态,该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刘益谦本次解除限售的 850,000,000 股中,有 836,446,253 处于质押 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王薇本次解除限售的 555,604,700 股中,有 532,373,812 处 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减少数量(股)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05,612,125 58.8106% - 2,905,604,700 7425 0.0002% 1、首发后限售股 2,905,604,700 58.8104% - 2,905,604,700 0 0.00% 2、高管锁定股 7,425 0.0002% - 7425 0.000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5,017,040 41.1894% 2,905,604,700 4,940,621,740 99.9998% 1.人民币普通股 2,035,017,040 41.1894% 2,905,604,700 4,940,621,740 99.9998% 三、股份总数 4,940,629,165 100.00% 2,905,604,700 2,905,604,700 4,940,629,165 99.9998%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 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 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流通股。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将于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过天茂集团对外 披露减持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不限于拟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 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关于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