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2019-08-2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海南凯益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益”)、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博永伦”)、宁波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汉晟信”)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附次级条款)及支付现金,向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宏泰”)、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地产”)、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岸
国资”)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次吸收合并”),同时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附次
级条款)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
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吸收合并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合称“本
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新理益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益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新理益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益谦先生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海
南凯益、上海博永伦、宁波汉晟信、湖北宏泰、武汉地产及江岸国资,本次交易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实际控制人刘益谦先生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的行为。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