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 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 了相关资料,对《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审议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日 常经营的需要; 2、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刘万富 毕建林 徐 翔 2021年6月25日